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2-5542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政办〔2022〕3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技工学校运行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磐安县技工学校运行方案
磐安县技工学校于2021年经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批复同意设立。磐安县技工学校以磐安县职教中心为依托,是我县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一、机构设置
设立磐安县技工学校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担任主任,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工作计划、议事沟通等。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培训工作开展的宏观指导、议事沟通等。磐安县技工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暂定编制4名,由县职教中心内部调剂。学校校长由县职教中心校长兼任,副校长由县人力社保局职能科室负责人、1名职教中心副校长兼任,科室人员、有关师资依托县职教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学校行政工作;负责学校对外校务沟通工作;负责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及独立财务的运作;负责学校文秘、档案、文印、收发、接待等工作。
(二)教务处
负责教学管理协调;职业(工种)及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学籍管理、学员思想政治教育、校风校纪管理等工作。
(三)技能培训处
负责招生、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负责协调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等工作;负责和协调学校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工学结合等工作。
(四)鉴定所
按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组织开展学员技能鉴定工作。
二、教学方式
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指导职教中心制定年度招生、培训计划,有序实施,开展教学。
1.全日制教学班。面向社会定向培养以中药、烹饪、汽修、旅游、建筑等为重点的技能人才,2022年首批招生为中药、汽车维修等2个专业,人数暂定80人。学满3年后取得中级工等级证书。以后根据需要,调整或增加特色专业。
2.技能提升等社会化培训。围绕“1+3+3”产业体系,结合企业和社会需求,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三、教学资源
1.师资。利用县职教中心专业师资力量,引进技工院校等高校相关师资力量,利用技能大师、企业行业专家、技术员及技师协会的技师力量。
2.设备。利用县职教中心现有的实训设备资源,按要求添置相应的考级训练设备。
3.教学和办公场所。在县职教中心划定相对独立的区域专门用于技工学校的教学和办公。
四、相关经费
1.开设独立账户,县财政落实相关开办经费10万元。
2.生均财政拨款按每人10000元/年标准安排预算安排。
3.技能培训教学仪器设备所需经费,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1号)文件精神,从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列支,由技工学校申报,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技工学校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使用。
4.县职教中心教师参与社会化收入分配参照金华市人力社保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职业院校社会化服务收入管理分配问题的意见》(金人社发〔2017〕109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磐安县技工学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磐安县技工学校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练雪卿
副主任:郑晓芳(县府办)
陈新忠(县人力社保局)
陈林海(县教育局)
委 员:胡备军(县委组织部)
韦盛忠(县委编办)
傅中平(县农业农村局)
曹柳飞(县发改局)
朱启锁(县经商局)
黄 强(县财政局)
陈卓珺(县教育局)
陈新标(县人力社保局)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陈新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