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兴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的 41号建议, 现答复如下。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2008年县城各社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上报审批农村宅基地,其中涉及老城区改造区块及拆迁的农户按照政策要求,审批了宅基地或限额不足部分;而文明街部分未拆迁、大田畈部分农户还未审批,要求尽快审批的建议。我局就荷塘社区大田畈等区块部分农户的宅基地及限额审批问题,与安文街道进行了沟通联系,审批工作已启动,但由于部分农户资料不全需补齐后,统一上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批准。我局将继续跟踪此项工作,确保本年度有一个圆满结局。
同时,针对荷塘社区农户自建房危旧房等的处置,需要包括您在内的社区干部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一户一策开展危旧房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陈建德
联系电话: 658369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