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祥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的40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为加快我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改造和住房特困户安置步伐,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保障房屋使用、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磐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磐政〔2008〕3号)《关于明确撤村建居过渡期满相关政策的批复》(磐政〔2008〕89号)等相关规定,我县于2020年出台《磐安县老城区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住人危房改造和住房特困户安置实施办法》(磐政办〔2020〕44号)。为此,涉及以上区块的危房改造和住房特困户可按文件中规定流程申请办理。
同时,今年我们谋划开展了城市更新工作,并委托规划设计院开展了今后5年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将对上宅、中宅、后田畈区块等老区块的改造提升纳入规划实施范围。届时,我县将按照规划设计的建设时序和改造要求,有序逐步开展区块居住环境和品质的改造提升。
感谢您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张燕
联系电话:84669801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