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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7-29 17:48 来源: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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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梅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的3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现答复如下。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近年来,我县城镇化建设日趋加快,房地产业迅速发展,但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与居民不断增长的物业服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小区物业收费及服务的问题,是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共性难点

目前小区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前期物业。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开发商根据市场及周边的价格来制定并上报建设局进行备案。每个开发商由于区域的不同,制定的费用也不相同。如业主对于物业费收费标准存在争议,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自行制定物业费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公示征得2/3以上业主同意后,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公司。

2.业主委员会自治。由于小区建筑面积少,聘请物业公司难,经业主大会统一,由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保安、保洁及管理人员,且每年向业主公示一次收取的物业费及支出的管理费用,如梦展小区、磐城花苑、景秀嘉苑等。

3.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实行市场调节机制,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事宜,达到质价相符服务根据本小区的大小、收费多少来对比制定收费标准,在公开招标中,产生收费标准不一致,基本上存在小区小、收费高;小区大收费就相对少的问题。

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使物业公司的运作成本不断增加,其中人员工资支出涨幅较大,但物业费标准停滞不前。同时部分业主对交费义务认识不到位,以种种理由拖欠或拒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企业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要么降低服务标准,要么在合同期内撤离,造成广大业主利益受损,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有效解决小区物业管理这个民生热点问题,今年来,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从抓严备案登记入手,加强行业准入管理

新建开发项目全面推荐使用《浙江省前期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成物业服务合同累计备案 38起。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磐安县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定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要求合理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以抓实安全生产为本,加大小区隐患整治  

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浙江四合服务咨询公司开展一年不少于两次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报告落实各小区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确保“有患必除、除患务尽”。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对策

    1.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一方面,我局认真履行全县物业服务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职责,协同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大力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等工作。另一方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居民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2.建立健全机制。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息评分表,根据年度评分结果,结合《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等级,得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失信五个等级。作为实施物业监管以及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3.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多途径多平台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物业消费意识和法律意识,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提高居民自治能力。

人:张燕

联系电话:662050

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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