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583R/2022-559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8 |
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开展各相关领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负责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新型和跨省、市、县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负责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
(五)承担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立案、调查取证环节等法制初审。
(六)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受理、分派工作。
(七)负责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和信息上报及有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八)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督考工作。
(九)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磐安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统筹指导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专项整治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与上级部门执法业务对接、数据汇总、案件预审、机动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交办、生态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队内档案的整理、归档以及管理等工作。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协调各中队的工作任务协调分配工作。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一中队。管辖安文街道、大盘镇、方前镇、盘峰乡,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现场处置以及辖区内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应急工作。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二中队。管辖新城区、新渥街道、冷水镇、仁川镇、双峰乡、窈川乡、双溪乡,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现场处置以及辖区内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应急工作。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三中队。管辖工业园区、尖山镇、玉山镇、尚湖镇、九和乡,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现场处置以及辖区内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应急工作。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四中队。管辖金磐开发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应急现场处置以及辖区内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应急工作。承办局(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