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亮代表:
你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的《关于要求加强新农村建设户外电线建设补助》(114号)议案转我局和供电公司办理,经协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扶持。近年来我县持续深入推进“千万工程”,加快构建“三级联动、六美同创”新格局,全力打造绿色高效的活力乡村、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向善向上的文明乡村、平安善治的和谐乡村、富足美好的幸福乡村,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磐安元素、磐安力量。全县70%以上行政村实施了旧村改造,农村居住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农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我县于去年出台了《磐安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磐农〔2021〕187 号),对村庄道路改造、公共停车场、公共休闲场所、路灯安装、新能源充电桩、景观节点、游客驿站等配套设施(含服务中心、共享食堂等共享设施),按第三方审定投资额的 85%补助。提高了补助标准从原先的70%提高到85%,列入省重点村的给予95%补助。但是由于受县财政财力影响,从原先县财政安排3600万元到目前的1000万元,在项目安排上从急需改善民生项目入手,另外强电入地投资大。因此鼓励因村制宜,量力而行进行改造;待县财政财力有所改善后财政预算加大对美丽乡村扶持力度,有序安排建设项目。
同时与磐安县国网供电公司协商后,双坑村涉及新农村电网改造,该村位于花溪景区旁,村里考虑到美观,供电部分希望采用电缆地埋,县供电公司针对双坑村集体资金实际情况,现对高压电气部分由供电公司出资,低压电气部分努力向上级争取,待资金批复后,给予部分扶持,施工材料等费用参照县战略协议收取。
有何意见,请再来信。
联 系 人:顾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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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22300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