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其他文件 > 县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2-559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22〕4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7-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管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7 16:19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现将磐安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管控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5

磐安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管控工作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分步分类,“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推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为分步分类处置、全面整治整改,疏堵结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奠定基础。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我县后续无新增问题发生

工作机制

(一)问题排查机制。乡镇(街道)通过日常巡查、卫星遥感技术以及群众信访举报等线索,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进行巡查排查,对发现的新增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在开展的新增行为及时制止同时做好新增问题拆除复垦工作

(二)问题整治机制。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召开小组会议的形式,对上报问题建立问题档案,并逐宗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方案,逐项细化整治责任。属地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整治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新增问题整治工作,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三)监督检查机制。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着力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对典型新增问题,县协调机制应开展挂牌督办,切实推进整治工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全面梳理、总结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接受当地纪委监委监督,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行为。

(二)建立联动机制。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开展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新增问题管控和整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会同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共同做好对新增违建的处置工作,牵头做好公共管理服务类及产业类新增问题处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牵头开展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工作及住宅类新增问题处置工作;县人民法院要及时依法受理相关耕地保护非诉执行案件,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优化强制执行程序,为依法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指引、搭建快速处置机制,协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执纪监督。加强执纪监督,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新增问题持续增加、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或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主动配合清查摸底,涉及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的,要带头处置。

(四)严格执法监管。“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综合日常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信访举报受理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强化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技术,及时发现并排查违法图斑信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做到第一时间制止,始发状态查处,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所有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纳入新增问题台账,严格销号管理,决不允许违法行为制而不止、久查不决,违法状态持续存在。

(五)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使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充分了解“八不准”内容和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的好政策,增强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形成不乱占耕地建房的行动自觉,积极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各地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