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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2-559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磐政办〔2022〕4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7-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27 16:19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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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1

 

 


磐安县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浙农渔发〔201910号),围绕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标准,结合我县渔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进以山水渔业为主题的山区特色渔业发展,创建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8家以上,规模养殖场尾水治理100%,新增综合种养20%以上,循环水养殖点4个,水产设施化率25%以上,水产良种化率60%,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问题水产品查处率100%,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环境,加快我县渔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山区特色产业体系

1.保护和开发利用溪流性鱼类种质资源。开展溪流性鱼类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加强马口鱼、光唇鱼等当地特色溪流性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引进先进育种技术,长期稳定支持育种项目,有序推进育种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强种质保护基地和繁育体系建设,提升水产种业自给能力,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2.推进养殖全产业链建设。开发“磐安心意”渔产品伴手礼,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等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协调发展。以养殖场改造为依托,鼓励发展休闲渔业精品基地,打造具有“山水渔业”文化特色的休闲渔业全产业链,促进渔旅深度融合。

3.发展设施化数字渔业。完善水质在线监测、视频在线监控与质量安全追溯三大系统,引进开发数字芯片识别、智能化自主学习养殖等技术。利用优质的水库水资源,选择有条件的水库下游建设工厂化、数字化的循环水养殖超级渔场。通过创新驱动渔业数字化转型。

4.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围绕磐安山区特色渔业创建区域公共品牌,结合“磐山磐水、好溪好渔”的文化内涵,突出生态鱼、富民鱼、文化鱼的形象特征,体现我县“山水一色、品赏俱佳、人鱼和谐”的资源环境优势做优山水渔业的区域公共品牌。

(二)推广山区绿色养殖模式

1.全域推进水产养殖规范化建设。按照《磐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制定磐安县水产养殖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设施设备升级配置,实现水产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率100%,追溯化管理率100%,尾水处理覆盖率100%

2.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开展4个工厂化循环水、圆桶式循环水养殖试点工作,推广应用自动底部增氧系统、自动投饵机和水质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运用。推广稻渔、茭渔共生(轮作)等生态循环模式,支持综合种养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推广,促进渔农融合、生态循环发展。

3.全域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按照“损害担责”的原则,落实养殖主体的环保责任,大力推广原位生态修复治理、集中生物净化、人工湿地处理等多种治理方式,将尾水治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的考核内容,到2022年底,实现规模养殖场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按照“绿色发展重源头,产品安全强监管”的水产养殖监管原则,完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渔业乡村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完善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强预警和风险评估,提高重大病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投入品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要求,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建立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黑名单制度。推动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实现“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覆盖,建立产品全程可追溯机制。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利用“智慧监管APP”,健全全县规模以上养殖主体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更新动态维护,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抽检50批次以上,对问题水产品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集中力量,协调推进创建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创建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计划、有总结,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三)加强技术指导。依托省、市级水产产业技术团队建立技术工作组,对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进行指导,采用“技术推广机构+专家+技术员+主体”模式,开展“一场一策”分类指导和服务,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四)狠抓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自6月份起,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

 

附件:1磐安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磐安县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1

 

磐安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杨北京

副组长:胡志锋(县府办)

 县农业农村局

  :陈珍高县财政局      黄世君生态环境分局

       陈应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燎阳(县农业农村局)

        陈志超安文街道        新渥街道

          冷水镇        朱培滨仁川镇

        周群山尖山镇        陈云良(尚湖镇)

          钢(玉山镇)         陈化安大盘镇

        李英平方前镇         任松波双峰乡

        葛兵飞(窈川乡)         杨益民(双溪乡)

        陈珊婷(九和乡)         陈巍民(盘峰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陈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燎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磐安县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任务目标分解表

 

序号

类别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基础指标

禁养区无水产养殖行为,限养区养殖行为符合限养区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

各乡镇(街道)

2

各级养殖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含)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3

组织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家(含)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4

规模以上淡水池塘养殖场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

县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

各乡镇(街道)

5

政府高度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县府办

县农业农村局

6

出台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因地制宜,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推进措施有力,各职能部门职责清晰并出台扶持政策

县府办

县农业农村局

7

制定并实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


8

制定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养殖主体培训,提升养殖主体绿色生产的意识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9

空间有序拓展

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有关“三区”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

10

引导发展种养结合模式,制定并发布推广综合种养工作方案,新增综合种养面积和主体数比创建前增加20%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11

依法开展新建苗种场和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12

种业规范发展

开展池塘循环水或工业化循环水养殖试点4个(含)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13

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到25%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14

严格苗种生产许可管理,苗种企业全部持证生产

县农业农村局


15

开展苗种生产抽检,有抽检、执法记录

县农业农村局


16

开展水产苗种许可和质量安全执法

县农业农村局


17

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阳性处置率100%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18

水产良种化率60%,苗种场亲本来源台账完成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19

规范生产管理

建立养殖主体数据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0

主要养殖品种依标生产,制度上墙,并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1

养殖主体三项记录完整、规范,合作社及企业保留记录两年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2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率100%

县农业农村局


23

开展非药品整治,有制定整治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4

养殖主体配置水质检测设备,有配置方案和计划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5

推行乡村兽医并开展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6

依法开展渔业水域监测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7

产品质量安全

无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8

创建农产品质量放心县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29

前两年县级以上产地、产品抽检任务,并制定实施本级质量安全抽检任务,产地实施随机抽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30

开展水产养殖渔药兽药减量使用行动,启动鱼类疫苗使用并取得一定成效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