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2-5590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文件字号: | 磐政〔2022〕6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21年以来,在“平安磐安”建设中,我县涌现出一批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弘扬正气,树立新风,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根据《磐安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决定对曹臣土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发放奖金10000元;对羊响亮等三名同志进行通报嘉奖,各发放奖金5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认真学习见义勇为模范的高尚品格,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为“平安磐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磐安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磐安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1.曹臣土,男,1957年1月,家住磐安县盘峰乡风厂村12号,务农。简要事迹:2021年8月21日16时许,浙江省苍南县黄某(11岁),江苏省沛县徐某(9岁),徐某某(11岁)在磐安县盘峰乡风厂村好心情农家乐后面的小溪里玩耍时,因雨后山洪突然爆发,水位暴涨,水流湍急,将三个小孩围困溪中,随时有被冲走的危险。曹臣土见状,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游到三个小孩身边将小孩拉住,期间一个小孩被水冲走,曹臣土将两个小孩救上岸后,又联合家属及村干部及时将被冲走的小孩救回。
2.羊响亮,男,1973年9月出生,家住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63号,中国建设银行磐安支行员工。简要事迹:2021年5月29日18时40分许,羊响亮在双峰乡王塘头水库堤坝上钓鱼时,听到有人落水,尽管自身因生病身体虚弱,仍毫不犹豫扔下鱼杆跳上“简易”竹筏去救人。溺水者羊某双腿残疾,羊响亮让羊某抓住竹筏一头,自己向竹筏另一头移动控制好竹筏平衡,在水深6米的水库中有好几次竹筏剧烈摇晃差点倒翻。但羊响亮依旧不顾个人安危,坚持将竹筏划到岸边,随后在岸上村民的帮助下,将羊某救上岸。后经调查,溺水者羊某系该水库承包人,当天晚饭后去维修养鱼设备时不慎落水。
3.倪锦平,男,1976年5月,家住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63号,磐安县第二人民医院驾驶员。简要事迹: 2021年12月4日12时许,玉山镇岭口村一小孩周某在蟠溪附近玩耍时不慎掉入溪中,村民倪锦平看到后,毫不犹豫冲到溪边,连衣服、裤子都来不及脱就跳入冰冷的溪水中。小孩落水处水深2米多,加之天气寒冷,而倪锦平身高不足1米7,在救人过程中多次陷入险境,后在边上群众的帮助下,将小孩救上岸。
4.郑伟强,男,1966年6月,磐安县新渥街道九安嘉德城16栋3单元102室,磐安县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城公交站驾驶员。简要事迹:2022年4月6日7时20分许,吕某从冷水驾车前往新渥上班,途径42省道岩潭路段时,仪表盘突然跳出发动机水温报警指示灯,赶紧将车停在路边。此时,车子引擎部位已冒出滚滚烟雾并伴有火星,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县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新城公交站驾驶员郑伟强驾驶公交车经过此处发现危险,第一时间将公交车停在事故车前面二十几米远处,拿起公交车上的灭火器就向事故车跑去,帮助六神无主的司机扑灭火星。随后,郑伟强马上回到公交车开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