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度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88 号)、磐安县供销社、磐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 年省供销 社财政扶持资金立项项目的通知》(磐供销〔2021〕30 号),安排的“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已经完成,并经中介机构审计,现将2021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县供销社84661159,县财政局84883826。
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磐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