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979807J/2022-5474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27 |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工业企业稳员工稳生产工作,助推2022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开门红”,根据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支持工业商贸企业稳定生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磐疫防指〔2022〕1号)、《磐安县关于支持工业商贸企业稳定生产加快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磐疫防指办〔2022〕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联审,现将第一批符合稳岗留工政策的67家企业及返还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5月27日至6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人力社保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46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