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法治政府信息公开 > 其他 > 法治年度工作要点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2-05-12 14:39 来源: 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2022年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关键部门”的“关键作为”,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助力深化专项改革,为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发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专门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专职人员具体抓,各科室协调联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都做出明确规定。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分解到科室,做到责权分明,有根有据。

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完善学法考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等制度,增强普法效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计划安排局班子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4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党内法规网络知识竞赛、节前廉政教育,参与省市系统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

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涉及重大决策、依申请公开、公平性审查等重要领域,做到做到重点事情重点顾问及时顾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报送制度,将法律顾问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交领导参阅。

四、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形式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可读性,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更新完善工作队伍配置,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操作能力。

五、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事项的承办科室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法制科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实现项目申请、立项、评审等关键节点的全程运行阳光化,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办法,按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法制审查备案和协调工作。

八、加强价格监管和能源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领域调定价工作,按要求开展听证会、公示公告等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深入开展节能监察,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进一步推进有序用电,深化节能降耗。

九、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实现投资项目事项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100%网上出具批文(包括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归档)、100%全流程审批全覆盖。

十、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科普日、普法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多渠道深入宣传“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