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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233K/2022-5435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4-26

2022年4月磐安县民政局招用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26 16:04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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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 6 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就20224磐安县民政局用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磐安县民政局计划面向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开招用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1 名。

 

招用单位

招用职位

招用 人数

学历 要求

年龄

要求

性别 要求

专业 要求

户籍 要求

备注

磐安县民政局

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1

大专 以上

4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磐安

面向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5  6 日(  8:30-11:30    13:30-17:00)在县民政局四楼(县城海螺33)受理。

2. 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 名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已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必须在报名表中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 及委托报名书。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

磐安县民政局根据报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2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人数3人即可组织面试。

(二) 面试程序

面试程序由磐安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 面试场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按 面试结果 1:1 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 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年度内已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人事招聘体检且合格的考生,视同本次体检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国公发〔2013 2 号)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四)招用手续办理

1.考察程序结束后,拟招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5 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招用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2.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3.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性质为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有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如招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单位不承担退休后续缴费用,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年龄、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2022430

(二)本次招用入围 面试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 7日内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5355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开招用过程中,各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民政 

2022  月 26 


附件1:2022年磐安县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用报名表.docx

附件2: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公开招用资格审查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