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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09:46 来源: 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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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磐安县统计局

2018年,全县紧紧围绕“五大愿景”“五个磐安”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与新发展理念,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一、综  合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据初步统计,2018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96.62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57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43.60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41.45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43.7%。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3.044.342.7调整为12.045.142.9。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4534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6852美元),同比增长6.8%。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53588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8098美元),同比增长6.4%

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213070人。其中,男109961人,女103109人。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72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3.8%。其中,农业增加值9.98亿元,增长4.3%;林业增加值1.04亿元,增长5.6%;畜牧业增加值0.53亿元,下降8.8%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1.86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6.86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粮食总产量2.41万吨,同比增长2.3%。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48万亩,实现产值5.68亿元,增长4.2%;食用菌产值1.97亿元;茶叶种植面积7.65万亩,实现产值2.53亿元;蔬菜种植面积5.16万亩,实现产值1.63亿元,增长2.5%。全年生猪出栏3.38万头;蚕茧产量8吨,减少11.1%(参见下表)。

2018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产量(吨)

同比%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鲜)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24070

19576

8444

2219

45838

3345

2978

1325

8

2.3

3.1

1.2

-0.8

2.1

-11.5

-12.3

6.6

-11.1

现代农业提质发展。重点推进好溪流域、玉山台地2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8个万亩农业基地建设,新渥中药材特色农业强镇通过省级验收。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5500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12只,“磐五味”被评为省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磐安云峰”被评为省区域名牌农产品。和美乡村成为样板。15个小城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方前、云山被评为省级样板,大盘被评为市级样板,获评小城镇整治工作省级优秀县。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特色精品村4个,评选“十美村”110个;创建A级景区村庄83个,3A12个,新增省休闲旅游示范村2个、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1个。全面完成在册农村危房改造治理;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拆除农村旱厕3000余个,改建新建公厕550座,评定A级旅游厕所80座。成功承办全市和美乡村建设现场会,管头村作为浙江省“千万工程”典型案例获央视点赞。创建“无违建”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96个,通过省“基本无违建县”复查验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58亿元,增长6.5%;完成产值76.95亿元,同比增长7.7%;实现销售产值72.65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出口交货值23.60亿元,增长3.3%。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2家。全县工业用电量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其中规上工业用电量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

工业经济稳步发展。平台空间有效拓展。整治“低散乱”企业246家,腾出用地空间400余亩;盘活闲置低效用地350亩,处置僵尸企业10家。企业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供地企业亩均税收8.7万元,增长8.6%主板上市企业实现零突破。完成股改8家,省交易中心挂牌8家,春光科技成功上市。涉企服务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常态化运行,办理企业服务事项2870项。建立规上企业派驻“店小二”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两送两增”企业大走访活动,解决企业难题71件。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举办电子商务沙龙21期。

建筑业快速发展。全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27亿元,同比增长8.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283.77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175.32亿元,同比增长19.7%。房屋竣工面积481.41万平方米,竣工产值71.31亿元。全县在库建筑业企业68家,其中一级资质11家,二级资质28家,三级资质29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8.2%。其中,房地产投资下降42%;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1%;工业投资下降4.5%。在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3.2%。从四大投资结构看,交通运输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32.2%128.1%;民间投资、生态保护和公共设施投资分别下降6.0%1.7%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52.03万平方米,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5.12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2.7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8.04亿元。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需求稳健增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82亿元,增长10.3%

对外贸易平稳发展。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9.44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出口额28.56亿元,增长8.1%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交通条件不断改善。杭绍台高速磐安段主线和连接线路基工程基本完成;42省道二期(新渥镇百央村—冷水镇潘潭村)路基基本贯通;西南线(玉山镇西坑畈村—九和乡南坑村)完成路基工程;完成横窈线磐安段和40省道(墨林—沙溪口)白改黑工程。金台铁路基本完成路基、桥墩、桥涵等线下工程。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获评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升。实施城乡客运“五类人员”票价减免政策,10条旅游专线正式开通。

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79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28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51亿元(含电信、移动、联通)。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8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8.76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5.85万户。

“一号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重点旅游项目加快建设,风崖谷、滑雪场等景区相继建成营业,高空玻璃桥、水滑道等“网红”产品不断推出,新创国家水利风景区1个、国家3A级景区2个、省级生态旅游区1个、四星级旅行社和绿色饭店各1家;杜鹃花节、银杏节、樱花节等节会推陈出新;智慧旅游平台、旅游集散服务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台地创建省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尖山镇被命名为省旅游风情小镇。编制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明确“一核两区多带”布局。磐普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完成了机构组建及总规编制,云山度假区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在全省首创“共享农屋”模式,“共享农屋·磐安山居”信息平台上线。“老街区新业态”焕发活力,入驻音乐酒吧、书吧、精品民宿等新业态。农家乐发展势头良好,累计发展农家乐691家、床位1.48万张、餐位4.55万个;全年接待游客362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26498万元,游客购物收入5019万元。

2018年,全县共接待游客1353.51万人次,同比增长13.4%;实现旅游总收入121.84亿元,同比增长20.0%

七、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入稳健增长。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6.93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亿元,增长1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0亿元,增长11.2%

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成立国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9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250万元;使用应急周转金425笔、23亿元,受惠企业283家次。不良贷款率和关注类贷款率分别下降至0.94%2.2%。普惠金融扎实推进。发放扶贫再贷款2.3亿元、支小再贷款0.5亿元,累计受惠农户655户、小微企业102家。开展磐安县“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银企对接活动,促成10家金融机构与93家制造业企业对接2.07亿元。

年末全县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205.06亿元,同比增长19.1%。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147.71亿元,增长15.6%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创办我县首个民办高中,第四中学投入使用,素质教育扎实推进,高考一段上线人数再创新高,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评估。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27所。其中,小学16所,在校学生1.07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8所,在校学生0.64万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2所,在校生3041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1675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8.53%。全县学前儿童入园率为99.05%

科技事业有序推进。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8项。全面加强与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药研究所、浙江理工大学、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获评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专利申请量892件(其中发明321件);专利授权量502件(其中发明41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制订《关于扶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新增影视文化企业158家。成功举办“非遗薪传”展演展评,乡村版“非遗一台戏”常态化演出,“赶茶场”入选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 100个乡村文化活动。创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4个、市级文化示范村2个,新建农村文化礼堂24家。建成精品书屋5家,新建7个图书流动站,设立“共享书屋”13个。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中药寻宝越野公开赛、全国气排球邀请赛、全国象棋公开赛、浙江省冬泳挑战赛等多项国家级、省级品牌赛事。“中国·磐安中药寻宝越野公开赛”第二次入选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和浙江省体育产业资金扶持项目库。以县第八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为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全年共安排赛事活动108项,参与人数达3万余人次。完成建设体育小康村提升工程10个、足球场1个、游泳池1个。

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复评,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中医院迁建项目完成40%工程量;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完成PPP招标。县人民医院肿瘤治疗中心、介入治疗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深入推进,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平台投入运行,基层首诊率65.3%,县域内就诊率80.2%,家庭医生规范签约率36.5%。优化医疗服务,在94个偏远山村设置了巡诊医疗点。大力培养本土人才,高层次定向委托培养31人。

十、环境保护和城市公共事业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建设珍贵彩色森林3500亩,栽植樱花1.6万余株,发展香榧、油茶1800亩和林下经济2200余亩,“林菌生态循环技术规程”列入省级地方标准。创建23个市级森林村庄、8个省级森林人家、4个省级森林城镇,尖山镇被命名为省森林休闲养生小镇。完成283株一级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建成32个古树主题公园。新增林地流转3100余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3亿元,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组织2家,建成省级示范性家庭林场1家、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个。银杏谷、杜鹃谷被评为“浙江最美赏花胜地”,白云山村获“浙江十大最美银杏村落”。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尖山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建设,推进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6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成立“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PM2.5平均浓度为25μ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1%。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5个省资源化利用试点村处理项目建设,创建垃圾分类优秀村218个。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能耗)为7.8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0.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38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增长13.4%

品质山城建设扎实推进。老城区拆迁改造加快步伐。新实施东溪街北、桃花坞、大田畈、文明街等四个区块共1318户、30万平方米房屋拆迁,已拆除28万平方米;城上西区块房建主体结顶,东溪街南、五指区块完成工程量的45%35%,市口、县府东侧区块开工建设,大田畈区块完成土地出让。“一城三片”加速融合。全面完成小城市试点培育年度任务。新城区打通了3“断头路”,“三纵六横”道路框架全面成形。江南药镇加快特色产业培育,浙江道地药材集散交易中心、上海金城药业等项目落地,连续两年获得省特色小镇考核优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共安全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2061人。其中,男1055人,女1006人;死亡140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08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据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904元,同比增长9.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621元,同比增长9.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09元,同比增长10.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增城镇就业131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51人。完成社保扩面1.1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7%,实现全县选缴大病联网结算,受益人数提升近7倍,平均报销比例提升至84%。出台了人才新政及配套政策,建立院士(首席科学家)工作站3个,引进国内领军专家团队2个,博士19名。做优做强职业技能培训,“药膳师”“药乡月嫂”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磐安无欠薪”创建行动。为114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922万元,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3105家。

民政福利事业有力推进。实施乡镇行政区划和行政村规模调整。将原来的910乡调整为752街道,将363个行政村8个社区调整为216个行政村20个社区。全力改善农村敬老院生活条件,5家公办养老机构全面实行“公建民营”,“虚拟养老院”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殡葬整治持续推进,建成20个安息堂并投入使用。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恶团伙7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5人。全面开展信访维稳薄弱带专项整治,化解市级信访积案4件、县级重点信访事项15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3%33.3%,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数据。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

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

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