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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09:37 来源: 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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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磐安县统计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我县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担当有为狠抓落实,全县呈现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   合

 

经济发展总体平稳。据初步统计,2016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82.73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41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37.78亿元,增长5.0%。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29.11亿元,增长5.9%;建筑业增加值8.68亿元,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33.55亿元,增长11.1%。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59、5.80、2.30、3.95、3.86亿元,分别增长5.3%、6.8%、6.6%、1.7%、3.8%(参见下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8990元,折合5870美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4.1:47.4:38.5调整为13.8:45.7:40.5。

2016年磐安县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表


指标

第三产业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

零售业

住宿

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

产业

营利性服务业

 

非营利性服务业

绝对数(亿元)

33.55

1.59

5.80

2.30

3.95

3.86

5.97

9.95

可比价

增幅%

11.1

5.3

6.8

6.6

1.7

3.8

33.6

11.6

 

   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212316人。其中,男109741人,女102575人。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54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2.4%。其中,农业增加值9.53亿元,增长2.5%;林业增加值1.10亿元,增长5.7%;畜牧业增加值0.75亿元,下降2.6%。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3.76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8.72万亩,与上年基本持平;粮食总产量3.23万吨,同比增长1.9%。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46万亩,实现产值5.2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食用菌产值2.42亿元,增长5.7%;茶叶种植面积7.88万亩,实现产值1.49亿元,下降5.1%;蔬菜种植面积5.14万亩,实现产值1.62亿元,增长14.1%。全年生猪出栏4.42万头;蚕茧产量16吨,减少44.8%(参见下表)。

2016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产量(吨)

同比%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32254

18653

8249

2209

44172

4514

4042

1415

16

1.9

4.1

2.5

-9.8

7.2

17.7

20.3

-10.6

-44.8

 

农业结构优化,农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新增设施农业520亩,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6170亩。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成功创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认定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3个。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生态产茶县,“磐五味”中药材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全面推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出台《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完成118座阳光堆肥房、5座机械化处理站建设,363个行政村已配备512名分拣员。拆除危旧房12.96万㎡、空心村改造5.96万㎡、新建农民公寓5.32万㎡。57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新增受益农户7000余户。新培育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省级特色精品村3个,新增中国传统村落2个,尖山镇成为全省首批美丽示范乡镇。

 

三、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企稳回升。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29.11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9%,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2%。全县13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5.89亿元,同比增长4.3%。完成总产值79.81亿元,同比增长6.1%。实现工业销售产值72.44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出口交货值21.97亿元,同比增长8.3%。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实现利税总额7.09亿元,同比增长33.3%。全县工业用电量2.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其中规上工业用电量1.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

工业经济转型步伐加快。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中盛新材料、益纸淀粉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成立帮扶办并实体化运作,征集并交办42个企业难题,发放企业应急周转资金529笔、金额25.06亿元,惠及企业274家。推进实施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审批省级重点技改项目1项,市级重点技改项目7项。新增省级技术中心 1家,新增市级机器换人示范企业 2家;审批市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5项。获省级工业优秀新产品 2项。

建筑业持续发展。全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68亿元,同比增长2.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34.45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135亿元。房屋竣工面积537.09万平方米,竣工产值83.63亿元。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企业8家,二级建筑企业12家;专业总承包二级建筑企业5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47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房地产投资9.10亿元,增长51.2%;基础设施投资25.24亿元,增长15.4%;工业投资23.15亿元,增长3.5%。在工业投资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4.23亿元,增长16.9%。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48.81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7.9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8.24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4.92亿元。

 

五、 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需求稳健增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9亿元,增长14.5%。实现商品销售总额67.16亿元,同比增长14.4%。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淘宝·磐安特色馆开馆运营,新增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55个。

对外贸易克难前行。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3.70亿美元,同比下降2.3%。其中,出口额3.63亿美元,下降2.8%。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交通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杭绍台高速开工建设,金台铁路磐安段全面开工杭温高铁完成可研审查,42省道(双溪口—云山)建成通车,横窈线改建工程列入省计划项目,且路基工程建设进度过半。县交通应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G351国道(安文—马宅)、西南线(玉山镇西坑畈—九和乡南坑)完成工可审查;S314省道(双峰—新渥)改建工程完成线位方案。我县列入全省20个美丽公路示范县,40省道被评为2016年“浙江十大最美绿化国省道”。在全省率先实施建制村通客车“村村通”工程,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35条,实现57个未通班车行政村通车。

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53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24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29亿元(含电信、移动、联通)。年末固定电话用户6.0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1.05万户,国际互联网用户4.06万户。

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确立旅游在“1+X”生态产业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入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编制《磐安县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磐安台地乡村休闲旅游集聚示范区规划》。推进养生、旅游产业联动,打造“沪上人家”养老基地。农家乐发展势头良好,累计发展农家乐473家、床位11165张、餐位32180个,全年接待游客225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13660万元,游客购物收入1711万元。

2016年,全县共接待游客954.55万人次,同比增长20.6%;实现旅游总收入69.74亿元,同比增长41.3%。

 

七、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3.75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亿元,增长8.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7亿元,增长17.7%。

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出台《磐安县2016年货币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将保增量、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考核。牵头制定《磐安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开展“三新”银企对接活动,对接贷款4.53亿元。印发《关于2016年全县深化金融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拓展“无贷户”小微企业149家。制定《磐安县“十三五”金融扶贫工作规划》和《磐安县2016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并争取扶贫再贷款资金1.4亿元,惠及农户223户、企业47家。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磐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正式开业。至此,全县各类商业银行已达10家。

年末全县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152.43亿元,同比增长4.7%。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113.25亿元,增长0.6%。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第四中学、新城中学主体工程全面结顶,教师进修学校、文溪小学二期开工建设,职教中心完成前期工作,尚湖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竣工。磐安中学高考一本上线率首次突破40%。开展义务教育省标准化学校创建,标准化率达到96.2%。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6所学校创建为市信息化特色学校,7所学校创建为市首批数字化校园示范校。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29所。其中,小学15所,在校学生1.17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11所,在校学生0.64万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2所,在校生3070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1464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8.60%。全县学前儿童入园率为99.05%。

科技事业加速发展。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鹏孚隆特种聚合物材料研究院成为我县首家省级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春光橡塑创建省级企业研究院。技术市场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我县连续两年获评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先进县。获省重点研发项目和重大专项立项各1个,浙江和勤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省级专利示范企业验收。评选首批道地磐安药膳,发布全省首个药膳行业标准。专利申请量725件(其中发明101件);专利授权量478件(其中发明19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年完成19个乡镇文化站达标创建;送戏157场、送书23920册、送展览160场、送培训192场、送电影2500场、送讲座52场,文化走亲28场次,展演非遗节目近50场,大型文化活动16场。加快发展影视文化产业。新引进影视企业199家,来磐拍摄影片71部,命名挂牌“百杖潭、花溪、水下孔、十八涡、舞龙峡、中经影视”等6个影视外景拍摄基地。与横店签订《影视产业合作协议》,联合培育群众演员300人次。国家文化部公布磐安县文化馆为国家二级馆。古茶场文化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

体育事业取得新进展。成功创建省级体育强县。引进金华市山地自行车越野赛,举办横马·磐安生态马拉松、“友强杯”中国磐安中药寻宝越野公开赛等重要赛事。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产业,“江南药镇”加快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磐安分院成立,中医院迁建项目完成设计招标,人民医院医技楼开展可研编制,县中医院名医馆建设基本完成。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合作办医、分级诊疗,全面启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探索“双下沉、两提升”新模式,县内就诊率提高到78.7%。

 

十、环境保护和城市公共事业

 

森林休闲养生业加快发展。成功举办省第二届森林休闲养生节暨第四届杜鹃花节、七仙湖湿地公园开园、“美丽浙江”微视开通仪式、浙江最美森林古道“磐安”行等系列活动。完成樱花谷栽植樱花5000棵,杜鹃谷栽植杜鹃2000棵。完成珍贵彩色森林建设5000余亩、绿地建设200亩、平原绿化1065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市级森林村庄5个。七仙湖湿地公园获评全省十大最具特色湿地。尖山森林旅游休闲小镇入选省森林特色小镇创建名单。首次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11起,救助野生动物160只。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污染物削减任务。新建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淘汰所有燃煤锅炉,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江流域水质考核获全市第一。河湖库塘清淤55.49万立方米。完成19个村的饮用水改造项目,50个村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项目,改善供水人口2.6万人。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能耗)为5.6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0.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36吨标准煤/万元,同比增长5.6%。

品质山城建设扎实推进。出台《关于公布磐安县城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磐安县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启动城上区块拆迁改造。双溪口至云山段道路亮化、老酒厂停车场、原公安局停车场提升改造等工程全面完成。完成九里塘小区安置房建设,安置下山移民171户551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管网12.1公里,新建供水管网13.96公里,改造供水管网5.6公里。建成绿道10条,总长约75公里。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共安全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2702人。其中,男1417人,女1285人;死亡142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05‰。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据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07元,同比增8.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72元,同比增长7.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同比增长9.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新增城镇就业134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新增社保扩面11908人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9.6万人。不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举办招聘会10场,为280家企业招聘员工4322人次。开展“药膳师”、“药乡月嫂”、“千名技术农民”等培训。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农村电商创业就业。

民政福利事业协调发展。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261万元。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从528元/月提高到581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96元/月提高至581元/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出台《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预案。重视安全生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森林防火、防汛防台等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工程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圆满完成G20峰会保障任务,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数据。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年平均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