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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09:34 来源: 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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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磐安县统计局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摘帽快跑”的第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解放思想,难中求进,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调结构、抓转型、促改革、惠民生,全县呈现经济平稳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  合

经济总体平稳发展。据初步统计,2015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78.30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02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37.15亿元,增长5.2%。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28.61亿元,增长4.2%;建筑业增加值8.55亿元,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30.13亿元,增长10.7%。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326.111.974.513.76亿元,分别增长1.2%、9.4%、6.7%、13.2%、10.9%(参见下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6962元,折合5934美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4.4:50.1:35.5调整为14.1: 47.4: 38.5

2015年磐安县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表


指标

第三产业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

零售业

住宿

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

产业

营利性服务业

 

非营利性服务业

绝对数(亿元)

30.13

1.32  

6.11  

1.97  

4.51  

3.76  

4.36

 

7.96

可比价

增幅%

10.7

1.2  

9.4  

6.7   

13.2  

10.9  

11.1

12.6

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户籍人口211752人。其中,男109580人,女102172人。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15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2.4%。其中,农业增加值9.30亿元,增长2.8%;林业增加值0.99亿元,增长5.2%;畜牧业增加值0.69亿元,下降5.9%。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3.31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8.72万亩,同比增长2.4%;粮食总产量3.18万吨,同比增长1.6%。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36万亩,实现产值5.24亿元,增长2.9%;食用菌产值2.29亿元,增长2.3%;茶叶种植面积7.84万亩,实现产值1.57亿元,增长7.9%;蔬菜种植面积4.94万亩,实现产值1.42亿元,增长4.2%。全年生猪出栏3.97万头;蚕茧产量29吨,减少72.1%(参见下表)。

2015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产量(吨)

同比%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31792

17914

8048

2450

41200

3814

3330

1471

29

1.6

13.1

9.9

6.8

7.9

-13.2

-14.2

1.8

-72.1

农业现代化取得新进展,农村居住环境有新改善新增设施农业1395亩,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3500亩,好溪流域现代农业综合园区通过省级验收;新增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各3家,家庭农场22家,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7个、全省首批果蔬旅游采摘基地1个,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顺利完成方前镇、万苍乡的确权试点工作。出台《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意见》,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打好农村治污攻坚战,全面提升秀美乡村建设水平。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已建成太阳能垃圾站72座,204个村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异地搬迁集聚。方前镇、高二乡的6个自然村实施了整体搬迁。花溪水库建成蓄水,市岭下水库完成30%工程量。完成61个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受益人口2.58万人。

三、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难中求进。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28.61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2%,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6.5%。全县130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4.29亿元,同比增长1.8%;完成产值74.32亿元,同比下降2.8%;实现销售产值67.52亿元,同比下降3.9%。其中,出口交货值19.94亿元,下降3.7%。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6家。全县规模工业实现利税总额5.30亿元,同比增长20.3%。全县工业用电量2.1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6%。

优化企业服务力促转型升级坚持打好“四换三名”、“浙商回归”、平台扩容、企业绩效评价等组合拳。同意落地项目21个,投资额4.26亿元,计划供地161.94亩。引进内资项目103个,实际到位内资22.36亿元。兑现扶持奖励资金4363.9万元。完善企业难题征集交办机制,共交办难题84个,已解决49个。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发放周转金439笔,共计22.69亿元,惠及企业199家。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出台《关于印发磐安县促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名仕科技在上海E板挂牌。新增市级技术中心2家,市级设计中心1家,新增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家,试点企业6家,获得省级工业优秀新产品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建筑业持续发展。全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55亿元,同比增长8.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37.66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140.02亿元。房屋竣工面积564.58万平方米,竣工产值90亿元。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企业8家,二级建筑企业11家;专业总承包二级建筑企业5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83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房地产投资6.02亿元,增长15.5%;基础设施投资21.88亿元,增长4.9%;工业投资22.37亿元,增长5.7%。在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17.89亿元,下降0.9%。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52.58万平方米,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41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9.3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6.26亿元。

五、 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需求稳健增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47亿元,增长12.3%。实现商品销售总额58.71亿元,同比增长12.9%

扎实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编制了《磐安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开业运行,创建村级服务点36个,新建社区E邮柜建设8个。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达8.2亿元。央视财经频道报道了我县农村电商实现“购物不出村、销售不出村、生活不出村、金融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的运作模式。出台《磐安农信联社电商金融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农村服务点建设64个。出台《淘宝·磐安特色馆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一园、多区、多点”发展格局,新创建磐安县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孵化园和冷水电子商务创业园。

对外贸易低位增长。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3.79亿美元,同比下降0.3%。其中,出口额3.73亿美元,增长1.5%。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交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42省道一期、40省道三期、磐新线窈万段等三条干线公路完成改造并通车,金台铁路磐安段开工建设,杭绍台高速公路磐安段完成政策处理。G351国道(金义东磐)磐安段改造项目完成工可编制,并列入省“十三五”交通规划中后期实施项目。完成10条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实施城乡客运便捷工程。新增开通19条偏远乡镇客运班线,实施玉山区域内班车更新改造,新增2条城区公交线路。

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47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21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26亿元(含电信、移动、联通)。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2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0.69万户,国际互联网用户4.12万户。

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出台大力发展休闲养生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江南生态养生源”的总体定位,加快构建“一核两区两镇”产业布局。落实了旅游经济中长期发展量化目标和扶持政策,我县被确定为全省4个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县之一。实施百里樱花谷、百花村、精品南线等特色项目建设,景区提升、特色节会、智慧营销等取得明显成效。农家乐发展势头良好,累计发展农家乐385家、床位8880张、餐位27390个,全年接待游客169.9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7391万元,游客购物收入2194万元。

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791.45万人次,同比增长50.2%

七、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县完成财政收入12.76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亿元,增长13.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亿元,增长8.3%。

金融业稳健发展。有效发挥金融职能,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休闲养生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每年休闲养生旅游业新增贷款不低于全部新增贷款的10%的目标。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共与105家企业进行了信贷需求对接,对接金额8.1亿元,其中新建立信贷关系企业52家。强化金融风险防化处置。推动建立了2000万元的企业专项担保基金,企业应急周转金扩大到4000万元。鼓励和引导2家金融机构在县城以下设立了物理网点。大力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创建金融综合服务站64家。年末全县金融系统存款余额(本外币)145.63亿元,同比增长13.2%。金融系统贷款余额(本外币)112.55亿元,增长6.5%。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总投资超3亿元的第四中学和新城中学开工建设,创建省标准化学校7所。高考上重点线人数首次突破200人。磐安中学成功创建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年末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29所。其中,小学15所,在校学生1.22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11所,在校学生0.63万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2所,在校生3043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1477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8.57%。全县学前儿童入园率为99.03%。

科技事业有序发展。认定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项目立项23项,向上争取资金973.4万元。浙江鹏孚隆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海洋工程装备用石墨烯重防腐涂料》作为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列入2016省入库重点项目公示。专利申请量664件(其中发明113件、实用307件、外观244件);专利授权量450件(其中发明14件、实用253件、外观183件)。

整合市场监管局、质监局职能,组建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创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各2件,启动“磐五味”证明商标申报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工作;培育山耐斯、花溪食品2家企业为省知名商号。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发展良好全年送戏下乡161场、送电影2500场、送书15209册、送培训178场、公益性展览讲座188场、展演非遗节目近30场、文化走亲16场次、大型文化活动20场次。新增文化志愿者120人,培训文艺骨干2000人次。磐安非遗民间艺术首次赴法展演,获“最佳演出奖”。文化馆破格创建国家二级馆,通过省级考核。创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7个;推出影视文化外景拍摄基地10个,引进影视制作企业20家,在磐拍摄影视作品12部。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增体育小康村45个村,基本达到体育小康村县域全覆盖。县游泳馆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冷水镇小章村通过举办“全国快乐气排球邀请赛”一炮走红,走出了美丽乡村建设新路子。成功举办全国象棋甲级联赛浙江主场比赛(浙江队对山东队)、浙江省首届生态运动会磐安站活动。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编制了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江南药镇”列入全省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整合卫生局和计生局职能,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成县人民医院卫生技能培训中心和急救中心、方前镇卫生院医技综合楼、玉山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综合楼主体工程建设。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35元提高到了40元,制订并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十、环境保护和城市公共事业

森林休闲养生业加快发展。成功举办省森林休闲养生节暨第三届杜鹃花节。深入开展“美化磐安”行动,建设彩色健康森林3000亩,完成32条古道调查,扎实推进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等生态修复,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7个,大盘山自然保护区获评首批“中国森林氧吧”。

环保事业有力推进。实现国家级生态乡镇全覆盖。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累计下降14.68%、11.9%、7.46%、7.66%,4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污染物削减任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企业12家,排污权交易企业5家。超额完成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全县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获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优秀。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6%,县城区域噪声达到一类居住区标准。完成“五水共治”建设项目投资4.62亿元。16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建设,受益农户2.16万户。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全县出境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被评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44万吨标准煤(等价能耗),万元等价综合能源消费量0.073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24%。维新风电场一二期、仁川风电场一期并网发电,清洁能源产业雏形显现。

品质山城建设稳步推进。坑口、栗里等区块改造和石坑里安置房建设,及城上区块改造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了文溪两岸亮化改造。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治堵保畅、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加强。“一城三片”融合发展步伐加快,新城区、云山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块开发力度加大,浙中疗养度假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共安全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1769人。其中,男899人,女870人;死亡145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47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据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57,同比增长9.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84元,同比增长9.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00元,同比增长10.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出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增城镇就业15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5%。组织招聘活动11场,3451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向省人力社保厅争取了“药膳师”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并启动全省“药膳师”培训报名工作。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修订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报销额度达到58万元。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成社保扩面8258人。继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办结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3起,为民工追回欠薪1702.69万元。

民政福利事业协调发展。深入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完成低保扩面,落实精准扶贫十方面措施,全面消除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核定城乡低保对象4022户5935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043万元。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从488元/月提高到52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52元/月提高至396元/月。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6家,累计建成居家养老照料中心125家,实现居养中心城乡社区全覆盖。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社会治安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法治磐安建设,社会公共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顺利通过2014年度省级平安县考核验收,有望连续十一年创建省级平安县。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落实重大疫情防控,建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食品卫生事件。组建了防暴恐特勤队、山地救援队,加强了红十字救护培训,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数据。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年平均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