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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4-02 09:31 来源: 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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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磐安县统计局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后发崛起”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调结构、抓转型、促改革、惠民生,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民生不断改善。

 

一、   合

 

经济平稳发展。据初步统计,2014年我县实现生产总值(GDP73.64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61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36.87亿元,增长7.4%。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28.82亿元,增长7.5%;建筑业增加值8.05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26.16亿元,增长10.3%。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分别为0.715.741.294.103.77亿元,分别增长7.7%、10.6%、8.6%、17.5%、7.4%(参见下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4877元,折合5678美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4.8:50.3:34.9调整为14.4:50.1:35.5

2014年磐安县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表

指标

第三产业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批发

零售业

住宿

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

产业

其他

服务业

绝对数(亿元)

26.16

0.71

5.74

1.29

4.10

3.77

10.55

可比价

增幅%

10.3

7.7

10.6

8.6

17.5

7.4

9.0

 

全县行政区域面积1194.74平方公里。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11921人。其中,男109715人,女102206人。

 

二、农业和农村

 

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54亿元,剔除价格因素(下同),比上年增长2.7%。其中,农业产值12.58亿元,增长6.1%;林业产值1.45亿元,下降0.6%;畜牧业产值1.30亿元,下降19.5%。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26.10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2.43万亩,同比增长1.5%;粮食总产量3.96万吨,增长1.5%。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6.76万亩,实现产值5.08亿元,增长3.1%;食用菌产值2.33亿元,增长9.0%;茶叶种植面积7.81万亩,实现产值1.44亿元,增长22.7%;蔬菜种植面积4.66万亩,实现产值1.34亿元,增长5.9%。全年生猪出栏4.74万头;蚕茧产量104.3吨,减少19.1%(参见下表)。

2014年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表

农产品名称

产量(吨)

比上年增长%

粮食

中药材

食用菌(干)

茶叶

蔬菜

肉类

其中:猪肉

禽蛋

蚕茧

39582

15835

6232

2293

38182

4396

3879

931

104

1.5

5.5

12.8

9.4

0.0

-24.0

-22.7

-33.9

-19.1

 

现代农业结构优化。完成土地流转4000亩,命名了第二批9个农业休闲观光采摘园。成功创建“中国茶文化之乡“中国高山茭白之乡”。成功举办第八届药交会和浙江省首届药膳大赛。深化秀美乡村建设。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龙头,推进秀美乡村建设。216个村完成工程设计,150个村完成施工招标,111个村开工建设;埋设管网5.2万米,总投资 7060万元,新增受益农户6200户。结合“三改一拆”,拆除危旧房10.5万平方米,转移安置834户。盘峰乡榉溪村通过省农房改造示范村验收,并列入全省美丽宜居典型。

 

三、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难中求进。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28.82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7.5%,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1%。全县128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74.40亿元,同比增长2.7%;实现销售产值67.77亿元,增长1.4%。其中,出口交货值19.84亿元,增长1.4%。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19家。全县规模工业实现利税总额4.48亿元,同比增长6.5%。全部工业用电量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

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土地平整800亩,基础设施投入1.5亿元。盘活低效闲置用地544亩。“十大工业技改项目”完成投资1.44亿元,“十大工业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72亿元。全县引进内资12.55亿元,同比增长24.6%。完善企业难题征集交办机制,征集难题306个,办结率92.4%,满意率82.7%。创新金融服务,发放应急周转金7.39亿元,惠及77家企业。

建筑业持续发展。全县完成建筑业增加值8.05亿元,同比增长7.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625.42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132.85亿元。房屋竣工面积563.11万平方米,竣工产值93.92亿元。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企业8家,二级建筑企业11;专业总承包二级建筑企业5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48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房地产投资5.21亿元,增长3.2%;基础设施投资20.86亿元,增长14.8%;工业投资21.15亿元,增长10.9%。在工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18.05亿元,增长4.9%。

房屋施工面积 58.40万平方米,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2.11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7.1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3.99亿元。

 

五、 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消费需求稳健增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35亿元,增长13.2%。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8.84亿元,同比增长16.4%。金磐开发区、新城区、工业园区电商创业园相继开园,我县入选电子商务全国百强县。

对外贸易低位增长。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3.81亿美元,同比增长7.5%。其中,出口额3.68亿美元,增长5.8%。实际利用外资70万美元,同比增长79.5%。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途经磐安的金台铁路项目建议书已批复,进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阶段,我县境内长19.77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42省道(下葛-潘潭)、40省道(沙溪口-冲背)、磐新线(窈川-万苍)三大干线公路路基工程基本完成。杭绍台高速公路项目完成前期工作,我县境内主线长2.4公里。G351国道(金义东磐)磐安段改造项目建议书编制基本完成。高二、盘峰、维新旅游道路规划完成文本编制,计划投资3000多万元。

全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44亿元。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19亿元,电信业务总量1.25亿元(含电信、移动、联通)。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7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0.24万户,国际互联网用户4.05万户。

旅游重点项目扎实开展。编制完成《磐安台地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示范区建设规划》。投资亿元以上的云山“浙中疗养度假中心”、高二“幸福里”项目开工建设。央视《地理中国》播出两集磐安旅游专题片。省文联电影家协会将我县设立为“浙江省原生态电影创作基地”。农家乐发展势头良好,累计发展农家乐320家、床位6680张、餐位23030个,全年接待游客149.85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6664万元,游客购物收入1007万元。

2014年,全县接待游客526.9万人次,同比增长31.8%;实现旅游总收入26.41亿元,增长46.7%。

 

七、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县完成财政收入11.05亿元,同比增长16.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1亿元,增长15.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96亿元,增长8.0%。全县民生支出13.4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0%,同比增长19.6%。

金融业快速发展。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8.68亿元,同比增长16.0%。其中,储蓄存款余额61.55亿元,增长8.1%。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05.68亿元,增长21.5%。其中,短期贷款88.77亿元,增长17.3%。浙江泰隆银行磐安小微专营支行正式开业。至此,全县各类商业银行已达9家。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新建、改扩建项目8个,完成投资6590万元。文溪小学一期工程、尚湖中心幼儿园、深泽小学改扩建一期工程、玉山小学学生宿舍楼已交付使用。磐中图书综合楼、二中改扩建二期的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即将交付使用。磐安四中、新城中学开工建设。中小学校维修改造项目48个,年度总投资1270多万元。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评估验收,创建省标准化学校12所。年末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29所。其中,小学15所,在校学生1.23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11所,在校学生0.62万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高中2所,在校生3123人;职高1所,职业高中在校生1601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为98.32%。全县学前儿童入园率为99.01%。

科技事业有序发展。组建“磐安技术市场有限公司”,实现科技服务社会化运作。科技项目立项34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26项、市级3项)。科技创新奖励408.35万元,同比增长48.87%。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2家复审公示专利申请量660件(其中发明114件、实用375件、外观171件);专利授权量603件(其中发明9件、实用375件、外观219件)。

新增浙江省名牌1只,复评1只;金华市名牌复评4只。成功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0%以上。我县首个联盟标准《磐五味中药材联盟标准》发布实施。主导制定洗车配件用品(便携式节水洗车器)行业标准1个,参与制定行业标准2个。《城镇卫生保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成功获批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发展良好茶文化博物馆完成安防技防和场外景观改造等工程,免费接待游客6.2万人次。投资200多万元为4个文化站、15个文化示范村添置文化设施。送戏下乡161场次、送电影下乡2500场次、送培训191场次、送讲座115场次、送展览148场次。成功举办首届农民艺术节,历时8个月,参与创作演出农民达3000人次,观看人数15万人次。完成《磐安传统印染技艺》和《土索面加工技艺》的文本、图片和音像的制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祭孔典礼》通过省文化厅审定。首次举办“非遗”实物展和照片展。盘峰乡“婺州南孔宣传展示基地”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基地。中央电视台《地理中国》播出在磐安拍摄的《炼火》。引进横店影视城多厅影院并正式营业。引进2家影视企业,在磐拍摄电影10多部,其中“梦回古村”纪录片获省“五个一工程奖”。

县体育健身中心基本完成一期主体工程。磐安中学、实验小学体育场馆设施实行节假日向群众开放。成功举办磐安县第七届运动会30项比赛,举办5项全县全民健身日等大型活动。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启动中医药养生园暨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合作办医、县属医院与基层卫生院结对机制,县域内就诊率达到72.5%。

 

十、环境保护和城市公共事业

 

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推进。完成绿地建设1167亩、道路绿化26.4公里、县城周边山体林相改造2500亩。完成森林抚育1.7万亩。新建油茶、香榧等经济林3800亩,新发展林下经济3000余亩。成功举办2014浙江磐安森林旅游节暨第二届浙中杜鹃花节,占地3000余亩的六十田天然阔叶林(位于园林场“浙江最美森林”称号。启动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一期项目建设。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县政府批准,建成全国首个香榧电子交易平台,新增市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林权流转1万余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达2.81亿元。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创建36个市级生态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试点(尖山镇)。完成磐安县生态功能区规划调整修编工作,开展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起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意见》。“五水共治”扎实开展。科学编制系列治水规划,实施乡镇治水三重考核,完成畜禽养殖场、采制砂场、企业污染等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全面完成;6个县际交界断面水质合格率100%。新增海螺山顶、管头村等6个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建立磐安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实时发布10个站点的PM2.5数据。完成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3%,县城区域噪声监测平均值达到Ⅰ类居住区标准。

2014年规模以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33万吨标准煤(等价能耗),万元等价综合能源消费量0.0717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0.08%。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三改一拆”强势推进。以“无违建乡镇(村居)”创建为载体,全力争创省“无违建县”。全县共拆违59.2万平方米,完成旧住宅区改造44.2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3.4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5.8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建成新兴街、龙山安置小区5.95万平方米。实施新兴街主干道、公共自行车二期建设,新建临时停车场2个,新增停车位240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共安全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1941人。其中,男1006人,女935人;死亡128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13‰。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据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63,同比增长11.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00元,同比增长10.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同比增长12.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春季企业用工服务月”活动,举办10场招聘会,参与企业484家,达成就业意向3639人。新增城镇就业109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4%。首批18名无房高层次紧缺人才,拎包入住人才保障房。108名企业人才申报中、高级职称,培养高技能人才308名,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586人。全年办理被征地农民转职工养老保险1.44万人。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03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13万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8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8万人。办理劳动争议和欠薪案件96件,为744人追回工资1234.4万元。

民政福利事业协调发展。核定2014年城乡低保对象3889户5648人,及时发放低保资金1756万元。从1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城镇居民由432元提高到488元,农村居民由300元提高到352元。敬老院在院老人月保障标准由450元提高到500元。简化社会救助申报程序,实现县乡两级联网审批。对1376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13.52万元。出台《磐安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考核办法》。89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成建设。县福利中心开业运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发放优抚金538.4万元。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行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责任制,及时化解了一批历史性积累性难题。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健全网格化组团式的平安建设体系。充分发挥县级专业调委会、乡镇服务管理中心和村居(企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特殊利益群体和重点人员稳控,推动社会治理向末端延伸。有效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努力把各类涉稳隐患及时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和谐。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注释:(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数据。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年平均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6)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自2014年开始公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来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口径也随之改变。

(7)本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