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109857/2022-5413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文件字号: | 磐政〔2022〕2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磐安县人民政府
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1 背景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要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城市生物多样性作为生物多样性的特殊组成部分,是城市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生境之间、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之间复杂关系的体现,体现城市生物的丰富度和变异度,是评价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指标和联结人与自然的重要纽带。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这些科学论断,为我们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推动城市生物多样性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导和根本遵循。
2021年10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在昆明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峰会上发表重要主旨讲话并指出,“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助于维护地球家园,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10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地,浙江省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19年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9﹞25号)《浙江省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2020—2021年)工作方案》(浙环办函〔2020〕34号)等文件,率先在全省重点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工作,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和管理决策能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贡献力量。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决策。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开展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借助磐安优越的自然禀赋,探索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新跨越。因此,制定《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布局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以打造绿色、和谐、宜居城市为核心,通过完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法规机制、建立标准规范、构建数据平台、实施友好单元建设等,将磐安打造成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即立足于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将生物多样性融入城市建设与发展整体进程,实现生物多样性丰富、城市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城市,为全国推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提供“磐安标杆”。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调研磐安时强调,“生态是可以富县的,生态好不仅可以富县,而且可以让老百姓很富,是很高境界的富”。一直以来,磐安县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理念,历届县委县政府思想上高度重视,一任接着一任干,一锤接着一锤敲,带领磐安县摆脱贫困,共绘生态富县蓝图。2021年8月,在磐安县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抓好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被列为着力打造的先行示范十大标志性成果之一。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部省(区)合作协议(浙江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内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支持浙江开展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磐安县地处浙江中部,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91.5%,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钱塘江、瓯江、曹娥江和灵江四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为浙江省最重要的水源保护区,享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的美誉。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全国领先,2015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以上,县域负氧离子平均值5768个/立方厘米。2021年1—11月,全县5个地表水功能区和6个县界交接断面均达到Ⅱ类及以上,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4,优良率100%,PM2.5平均浓度19微克/立方米,被誉为“浙中水塔、天然氧吧”。
磐安县区位独特,是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辐射圈结合部,到四大都市区都在2个小时车程之内。诸永高速、杭绍台高速已经开通,金台铁路已经投入运行,杭温高铁正在加快建设。进入“高铁时代”后,40分钟即可到达杭州,2小时内即可抵达上海。优越的区位条件为磐安“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磐安县地处浙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以括苍山为中心的浙东山区和以天台山为中心的浙东丘陵的毗邻地带,是南北植物汇流之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多样的生态系统类型孕育了丰富多彩的动植物资源。磐安县域内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6个,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磐安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浙江磐安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大盘山省级地质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167.72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14.04%。磐安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13.3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34.59%。据文献资料记载,全县维管植物193科827属1629种,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种,为南方红豆杉和银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种,为七子花、香果树、金钱松、长叶榧、蛇足石杉、闽浙马尾杉、金荞麦、厚朴、野大豆、细果野菱、花榈木、中华猕猴桃、浙贝母、东阳贝母、建兰、寒兰。
全县哺乳动物有17科40属48种,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种,包括豺、大灵猫、小灵猫、金猫、黑麂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种,为猕猴、貉、赤狐、水獭、黄喉貂、豹猫、毛冠鹿、獐、中华斑羚、中华鬣羚。鸟类30科68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5种,白鹇、画眉、勺鸡、林雕和领角鸮。两栖爬行类13科31种,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喉拟水龟、虎纹蛙等。鱼类11科44种。
面对新时代下的城市发展浪潮,磐安生物多样性保护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现有部门规划,未充分考虑或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内容,生物多样性纳入城市发展主流化不明显,比如城内部分街道缺少绿化,河道岸边的水泥筑砌,生态廊道变成人工排水沟等;二是城市生物多样性本底不清,各类官方数据及规划文件中对物种组成、物种数量、种群规模等的口径不一致,影响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的开展,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缺乏基础数据支撑;三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自然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生物自然栖息地逐渐退化或丧失,影响了城市物种的正常生存,人类生产生活区域的规划与建设,易使自然生境逐步破碎化,野生动物必要的迁徙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形成孤立的小种群;四是本土化、乡土化的物种保护和利用不够,盲目引进外来物种(草种、树种和花卉等),更换城市树种,移栽大树,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物种减少、品种单一,城市内部生态系统趋于简单,城市生态系统结构不稳定,生态功能弱化;五是磐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金华市、浙江省较滞后(人均GDP分别是金华市的58%、浙江省的50%),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未转化为经济红利和富民优势,生态红利尚未充分释放;六是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满足新时期生态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通过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将逐步破解磐安存在的问题。
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挖掘生态文明新内涵方面,磐安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磐安是全国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也是以江河源头为保护对象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有利于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磐安生态富县、生态富民的期望,扛起“浙江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先锋的旗帜,提升城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启新征程。
磐安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抓手。城市是人类栖居的主要场所和空间,生物多样性是城市发展的自然底色,开展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弥补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地方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探索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实践,为浙江省及全国推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提供“磐安标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绿色发展是当前城市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主旋律,将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的全过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基础,以绿色生产生活为主线,开辟绿色发展新路径,大力开展中医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及友好单元建设,全力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富民”新时代美丽磐安。
4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磐安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促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为目标,统揽城市发展总体布局,创新城市新时代建设模式,全面探索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的建设模式、发展方向,建立友好城市建设规范和导则,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磐安标杆”。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并忠实践行“两山”理念,在善待和保护自然中实现绿色发展,在顺应和尊重自然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补充完善绿色发展机制,协调好城市与人、人与自然、城市与生物之间的关系,统筹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城市发展,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城市发展互促共融。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建立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推进小组,强化顶层设计。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实际情况,分解工作任务,统筹部署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聚焦关键问题,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有序推进建设试点工作,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梳理磐安县“十四五”规划及现有各部门相关发展规划,分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内容,建立与相关局办、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机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磐安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与各项发展规划科学、有机结合,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构建“生物多样性友好型、资源可持续利用型、环境宜居宜业型”城市。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县委县政府在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主导作用,加强全过程管理、监督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用足用好中央、省、市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
本次建设实施范围分为中心城区和建成区两个层次(见图1)。
中心城区范围:新渥街道和安文街道两个街道,全域面积约226.85平方公里。
建成区范围:分为两块,分别位于安文街道中部偏西和新渥街道中部,两块建成区通过新S219省道和旧S219省道连接,其中安文街道建成区面积约为6.94平方公里,新渥街道建成区面积约为10.42平方公里。共计17.36平方公里。
本次建设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
图1 项目实施范围示意图
借鉴新加坡城市生物多样性指数(CBI)、韩国环境可持续性城市指数(ESCI)、环境绩效指数(EPI)等世界广泛使用的评估指数,参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生态城市规划技术导则、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环境可持续性指数、生态城市评估指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标准等国内指标建设要求。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构建了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以提升指标为核心,以项目实施为抓手,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具体包括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组织协调机制,出台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县域一轮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初步建成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平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工程,完成10个类型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加强宣传与教育等,使得城市功能分区基本合理、生态系统连通性增强、生态功能更趋稳定、城市景观日渐优美、城市品位大幅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和谐秀美的美丽磐安基本实现。
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评估指标体系
(总分100分,达标≥80分)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分值 | 备注 |
生物多样性型 | 1 | 受保护的自然区域比例 | % | >17.0% | 0分:<1.0%; 1分:1.0%—6.0%; 2分:6.1%—10.9%; 3分:11.0%—16.9%; 4分:>17.0%。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约6.27% 数据来源:卫星影像解译 |
2 | 景观连通性 | % | >80.0% | 0分:<20.0%; 1分:20.0%—40.0%; 2分:40.1%—60.0%; 3分:60.1%—80.0%; 4分:>80.0%。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72.23% 数据来源:卫星影像解译 | |
3 | 高等植物物种数量变化 | 种 | 增加 | 0分:减少; 1分:保持不变; 2分:增加1—3种; 3分:增加3—6种; 4分:增加6种及以上。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513种 数据来源:调查 | |
4 | 鸟类物种数量变化 | 种 | 增加 | 0分:减少; 1分:保持不变; 2分:增加1—2种; 3分:增加3种; 4分:增加4种及以上。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 数据来源:调查 | |
5 | 蝴蝶物种数量变化 | 种 | 增加 | 0分:减少; 1分:保持不变; 2分:增加1—2种; 3分:增加3种; 4分:增加4种及以上。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 数据来源:调查 | |
6 | 中药物种数量变化 (地方特色指标) | 种 | 增加 | 0分:减少; 1分:保持不变; 2分:增加1—2种; 3分:增加3种; 4分:增加4种及以上。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 数据来源:调查,地方部门统计数据 | |
7 | 高等植物外来入侵物种比例 | % | <1.0% | 0分:>5.0%; 1分:3.1%—5.0%; 2分:2.1%—3.0%; 3分:1.0%—2.0%; 4分:<1.0%。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0.05% 数据来源:调查 | |
友好型 | 8 | 建成区渗水面积比例 | % | >60.0% | 0分:<30.0%; 1分:30.0%—40.0%; 2分:40.1%—50.0%; 3分:50.1%—60.0%; 4分:>60.0%。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62.15% 数据来源:调查 |
9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5.0% | 0分:<15%; 1分:15.0%—25.0%; 2分:25.1%—35.0%; 3分:35.1%—45.0%; 4分:>45.0%。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25.85% 数据来源:卫星影像解译 | |
10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m2/人 | >15 m2/人 | 0分:<9.5 m2/人; 1分:9.5—10.0 m2/人; 2分:10.1—10.5 m2/人; 3分:10.6—15.0 m2/人; 4分:>15.0 m2/人。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21.09平方米/人 数据来源:卫星影像解译 | |
11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 0分:降低; 1分:保持不变; 2分:制定相关计划或者规划; 3分:启动相关建设项目; 4分:完成相关项目,比例增加。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 数据来源:部门提供 | |
1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95.0% | 0分:<65.0%; 1分:65.0%—75.0%; 2分:75.1%—85.0%; 3分:85.1%—95.0%; 4分:>95.0%。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100% 数据来源:统计年鉴 | |
13 |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 % | >95.0% | 0分:<65.0%; 1分:65.0%—75.0%; 2分:75.1%—85.0%; 3分:85.1%—95.0%; 4分:>95.0%。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100% 数据来源:统计年鉴 | |
14 | 生活垃圾无害化转化率 | % | >95.0% | 0分:<65.0%; 1分:65.0%—75.0%; 2分:75.1%—85.0%; 3分:85.1%—95.0%; 4分:>95%。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100% 数据来源:统计年鉴 | |
城市型 | 15 | 生物多样性投入占GDP的比重 | % | >1.50% | 0分:未专列“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 1分:<1.00%; 2分:1.00%—1.25%; 3分:1.26%—1.50%; 4分:>1.50%。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 数据来源:财政部门提供 |
16 | 编制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LBSAP) | — | 完成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有相关计划去开展制定工作; 2分:正在制定; 3分:制定其他任何等同计划且包含LBSAP内容; 4分:制定LBSAP。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无 数据来源:相关部门 | |
17 |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 | 完成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有相关计划开展; 2分:制定实施方案; 3分:开展相关调查; 4分:完成。 | 适用范围:县域/中心城区/建成区 现状:未完成 数据来源:相关部门 | |
18 | 制订城市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 | 发布方案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有相关计划开展; 2分:制定实施方案; 3分:正在编制; 4分:发布方案。 | 适用范围:县域/中心城区/建成区 现状:未完成 数据来源:相关部门 | |
19 | 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 | — | 完成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有相关计划开展; 2分:制定实施方案; 3分:正在实施; 4分:完成。 | 适用范围:县域/中心城区/建成区 现状:未完成 数据来源:相关部门 | |
20 | 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情况 | — | 开展10类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编制实施方案,完成1—2类友好单元建设; 2分:完成3—5类友好单元建设; 3分:完成6—8类友好单元建设; 4分:开展10类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未开展 数据来源:相关职能部门 | |
21 | 道地药材种植面积 (地方特色指标) | — | 2023年底增加中药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制定计划或规划; 2分:中药种植面积增加5千亩以内; 3分:中药种植面积增加5千亩以上,小于1万亩; 4分:中药种植面积增加1万亩以上。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 数据来源:中药产业相关部门提供 | |
22 | 农业可持续发展 | 新增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处。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有相关计划开展; 2分:制定实施方案; 3分:正在实施; 4分:完成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 数据来源:部门提供 | ||
23 | 生物多样性教育 | — | 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并组织开展区域实践活动每年不低于1次;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正在考虑将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纳入学校课程中; 2分: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纳入部分学校课程中; 3分:生物多样性相关知识已经全方位纳入学校课程,但未开展区域实践活动; 4分: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已经全方位纳入学校课程,并组织开展区域实践活动每年不低于1次。 | 适用范围:中心城区 现状: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纳入部分学校课程中 数据来源:教育部门提供 | |
24 | 生物多样性科普设施建设 | 建设生物多样性科普基地/展览馆(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 0分:未考虑相关工作; 1分:有相关计划开展; 2分:编制实施方案; 3分:正在实施; 4分:完成。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未建设 数据来源:相关部门 | ||
25 | 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满意度 | % | >90.0% | 0分:<75.0%; 1分:75.0%—80.0%; 2分:80.1%—85.0%; 3分:85.1%—90.0%; 4分:>90.0%。 | 适用范围:建成区 现状:约75.0% 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年);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年);
《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2021年);
《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
《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2021年);
《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
《浙江森林休闲养生区建设指导意见》(2015年);
《浙江森林古道修复规范指导意见》(2015年);
《浙江森林家园建设指导意见》(2015年);
《磐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磐安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2021年);
《磐安县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
《磐安县县城建成区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2021年);
《磐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年);
《磐安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年);
《磐安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年);
《磐安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规划》(2015年);
《磐安县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养生旅游业的实施意见》(2015年);
《磐安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2010年);
《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3年);
《磐安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0年)》(2021年)。
根据目前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结合本方案预期实现的目标以及指标体系建设需求,拟开展5大方向重点任务,基本涵盖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
建议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效推进。梳理现有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部门规划,识别空缺,制修订各部门发展规划,补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独立章节。制订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友好城市建设。
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摸清县域生物多样性现状及威胁因素,编制野生动植物物种名录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建立生物多样性定位监测样区,开展陆生高等植物、陆生脊椎动物等类群常态化监测,构建生物多样性监管数据平台。
针对已有的绿地、公园、道路等开展植被近自然化改造,模拟地带性植被的种类组成与结构,建设自然化绿地;开展河流岸线自然化改造,扩展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及稳定性;开展生态廊道建设,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拓展野生动物生态位。
以社区、憩地、景区、公园、廊道、学校、医院、机关单位、企业、酒店等具有公共服务场所为试点单元,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型建设、可持续利用试点示范。建成一批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助推生态旅游发展,加快“两山”价值转化,促进生态价值实现。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引导;推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移动端等媒体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成功案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根据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内涵、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基于磐安现状,科学设计16项重点项目(见表2),通过重点项目实施,促进指标的完成,推动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
梳理磐安各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或计划,分析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内容,鼓励相关部门在相关文本制修订过程中,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作为单独章节(或以补充文本形式)补充到相关规划中,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编制《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行动方案》,制订《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技术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评价技术标准》等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自然保护地和物种栖息地为重点,查明生态系统、陆生高等植物(蕨类、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陆生脊椎动物(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大型真菌、昆虫、水生生物(鱼类、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的种类、组成、分布及威胁因素,编制各类群物种名录及相关图册。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查明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的类型、生物基源、用途、地理分布、持有者、保护与传承现状和受威胁因素。针对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主要威胁因素,重点开展工程建设、城市化扩张、路网建设等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估,针对关键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分布特征,识别保护空缺,提出保护对策与建议。
以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结果为基础,根据生物多样性空间分布格局以及监测样区的典型性、重要性和代表性,建设10—15个哺乳动物、鸟类、高等植物、蝴蝶等类群固定监测样区或样线,开展常态化监测,监测生物类群变化规律及威胁因素。
集成生物多样性地面调查、观测和评估数据,以及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卫星遥感等多源异构数据资源,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数据资源库。研发集资源管理、动态查询、综合展示、可视化发布、多尺度评估分析等功能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
选择由于人为干扰引起的生物多样性下降的典型生态系统,建设1个生态系统恢复示范点,恢复成地带性植被;选择物种单一的人工林生态系统,建设1个林地自然化改造示范点,提升其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针对受人为干扰严重的重要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建设1个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点,改善其生存环境。
在相互隔绝的同类型自然保护地之间以及物种迁徙和洄游通道等关键区域建设生物廊道2—3个,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完成双溪公园、花台山公园2—3条绿色网络连道系统建设,实现公园、绿地、自然区域有效连接,增加野生动物的迁徙及活动空间。
与磐安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内容衔接,配合开展保护区内湿地生态系统保育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教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对公园内退化草本沼泽湿地进行生态恢复,面积约8.5亩,提升其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功能。对园内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莼菜、华顶杜鹃,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鹇、松雀鹰等开展专项生境保护与物种监测工作。
通过种植本土蜜源植物及园林绿化常用的鸟嗜植物,吸引蜜蜂、蝴蝶、鸟类等来“定居”、传播花粉,新建绿地3—5处。在安文溪的汇流处—双溪公园,增加乡土大乔木林、乡土灌木林的覆盖度及密度以提供隐蔽场所,吸引小型鸟群的迁入,改造建设1处傍水鸟群筑巢地示范公园。
开展河流硬化河岸自然化改造,通过河岸去硬质化,建设自然生态驳岸,打造阶梯式绿色生态景观,实现与河岸临近自然区域衔接与融合,建设鱼类洄游通道,为河流生态系统中的动植物提供生长、栖息与繁衍的良好生境。
提升磐安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有机产品的发展与推广。按照有机食品技术标准生产农产品,提升质量及档次,向社会提供营养丰富、品质好、口味佳的绿色农产品,禁止使用化肥、农药、添加剂和防腐剂等,降低对有益生物的伤害,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保护生态平衡及生态安全,新增1处有机农业基地。
基于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结果,识别保护空缺,选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或遗传资源的破碎分布点,新增保护小区2—3个,总面积不低于20平方公里。对现有的黄檀林场青梅尖和园塘林场六十田保护小区开展保护能力提升改造,定期开展规范化巡查,购买或更新巡查设备等,使自然保护区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有效保护。
6.12 药用植物园规范化建设
开展大盘山药用植物园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内开展道地药材植物(尤其是“磐五味”、“新磐五味”以及黄精、白芨等新优品种)资源调查,提升保护区智能巡护和监控系统,基本建成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在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基地重点开展迁地保护工作,在药用植物示范栽培基地开展大宗药材、道地药材规范化栽培管理等技术研究。在野生药用植物宣教基地提升设施水平,补充收集药用植物60种以上,完善植物标本、展示橱窗、体验区域等的制作与呈现,加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储备。
以江南药镇“浙八味”特色市场为依托,对市场内现有药材博览馆、工艺展览馆等区域重新设计规划,建设中医药生产展示“窗口”,全流程、透明化、互动性展示药材生产过程,提升公众对于中医药资源利用的认知。挖掘对“磐五味”和“新磐五味”的发现与利用故事,形成宣传科普素材,以展板或者电子方式展示。扩大磐安县《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地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定期开展中药材生产种植技术的宣传培训,促进当地中药材产业、生态旅游业等发展。
综合考虑生物多样性管理、建设、保护及宣传教育等措施,开展社区、憩地、景区、公园、廊道、医院、学校、机关单位、酒店及企业等典型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见附件1、附件2)。制定奖补与激励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与公众主动参与改造或新建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
采用“1+M”的模式,打造以1个体验馆加3—5个以观鸟、赏蝴蝶、认识植物为现场体验的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研学旅行路线的体验地建设。根据生物类群不同生活习性,面向不同人群举办体验活动。结合生物多样性观测样线、样方及网络设置,在不同季节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调查和观测;在蝴蝶热点区域设立蝴蝶主题公园,定期举办赏蝴蝶活动;举办观鸟、植物摄影比赛等活动。
6.16 生物多样性宣传与教育
制作磐安县野生动植物原生境展示视频,完成大盘山自然博物馆、百杖潭景区等生物多样性展区专区/展览馆建设。制定《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和《磐安绿色生活清单》,引导和规范市民绿色生活方式,设计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专属logo及口号。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报道,通过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城市生物多样性热点话题。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7.1 投资估算
基于5大重点任务以及对应的16个重点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维护需要,初步估算,建设投资约15000万元,建成后每年运维费约300万元(表2)。
表2
主要任务及项目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 (万) | 完成时限 (年份) | 牵头单位 | 建成后每年运维费(万元) |
1 | 生物多样性标准规范制修订 | 修订《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磐安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磐安县域总体规划(2016—2035年)》等,编制《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制订《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评价技术标准》《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技术规范》等规范。 | 140 | 2022 | 生态环境分局 | 0 |
2 | 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完成磐安县全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摸清生物多样性现状及威胁因素,编制《磐安县野生动植物物种名录》《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及相关图册。 | 150 | 2022 | 生态环境分局 | 0 |
3 | 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 | 识别保护空缺及威胁因素,选取代表性区域,建设10—15个鸟类、高等植物、蝴蝶等类群固定观测样区或样线,开展常态化观测。 | 140 | 2022—2023 | 生态环境分局 | 30 |
4 | 生物多样性数据平台建设 | 研发集资源管理、动态查询、综合展示、可视化发布、多尺度评估分析等功能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 | 120 | 2022—2023 | 生态环境分局 | 10 |
5 | 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点建设 | 建设1个生态系统恢复示范点,建设1个林地自然化改造示范点,建设1个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点。 | 3000 | 2022—2023 | 生态环境分局 | 10 |
6 | 生物廊道建设 | 完成双溪公园、花台山公园2—3条绿色网络连道系统建设,完成1—2条自然保护地间的生物廊道建设,用于有效连接磐安县现有自然保护地。 | 1600 | 2022—2023 | 县建设局 | 10 |
7 | 湿地生态系统保育 | 开展保护区内湿地生态系统保育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宣教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开展专项生境保护与物种监测。 | 300 | 2022—2023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 |
8 | 城市绿地建设与改造 | 新建绿地3—5处,吸引昆虫、鸟类等传粉。在双溪公园,增加大乔木林、灌木林的覆盖度及密度以提供隐蔽场所,改造构建1处傍水鸟群筑巢地示范公园。 | 800 | 2022—2023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5 |
9 | 河岸线自然化改造 | 开展硬化河岸自然化改造,通过河岸去硬质化,建设自然生态驳岸,为河流生态系统中的动植物提供生长、栖息与繁衍的良好生境。 | 1000 | 2022—2023 | 县农业农村局 | 15 |
10 | 农业可持续发展 | 建设1—2处有机农业基地。加强城市农业管理,提倡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防治,鼓励社区广泛参与。 | 1200 | 2022—2023 | 县农业农村局 | 0 |
11 | 自然保护小区建设 | 基于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结果,识别保护空缺,新增保护小区2—3个,对现有的黄檀林场青梅尖和园塘林场六十田保护小区定期开展规范化巡查。 | 600 | 2022—2023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 |
12 | 药用植物园规范化建设 | 完成大盘山药用植物园规范化建设,基于调查与监测结果,完善保护地有关生物多样性信息数据数字化录入。开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药用植物示范栽培及野生药用植物宣教工作。 | 450 | 2022—2023 | 大盘山管理局 | 20
|
13 | 中药资源利用展示 | 选取江南药镇1—2家药企,建设中医药生产展示“窗口”,加强宣传科普,扩大江南药镇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促进当地中药材产业、生态旅游业等发展。 | 800 | 2022—2023 | 县中药产业促进中心 | 0 |
14 | 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 | 综合考虑生物多样性管理、建设、保护及宣传教育等层面,开展社区、憩地、景区、公园、道路、学校、医院、机关单位、企业、酒店等典型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 | 4000 | 2022—2023 | 生态环境分局 | 100 |
15 | 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 完成3—5个以观鸟、赏蝴蝶、认植物为主题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开展调查、观测、认领城市观测样线等活动。 | 500 | 2022—2023 | 生态环境分局 | 0 |
16 | 生物多样性宣传与教育 | 制作磐安县野生动植物原生境展示视频,完成大盘山自然博物馆生物多样性展区专区建设。完成《磐安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和《磐安绿色生活清单》的制定。利用媒体平台、新媒体平台,加强相关宣传报道。 | 200 | 2022—2023 | 生态环境分局 | 70 |
合 计 | 15000 | 300 |
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提出的各项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投入政策,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积极鼓励群众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目标和内容,切合本县实际,合理谋划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投资渠道。
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重点之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专项基金。努力争取国家、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专项资金向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倾斜。多渠道筹集和争取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生态补偿资金以及各级财政投入等各类资金。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与特点,采用多级政府结合、多渠道资金筹措的方式解决。
为保障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按计划有序地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年度计划组织落实,保证相关工程按时完成(表3)。
表3
项目实施进度表
重点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1—4月 | 5—8月 | 9—12月 | 1—4月 | 5—8月 | 9—12月 | |
生物多样性标准规范制修订 | ||||||||||
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
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 | ||||||||||
生物多样性数据平台建设 | ||||||||||
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点建设 | ||||||||||
生物廊道建设 | ||||||||||
湿地生态系统保育 | ||||||||||
城市绿地建设与改造 | ||||||||||
河岸线自然化改造 | ||||||||||
农业可持续发展 | ||||||||||
自然保护小区建设 | ||||||||||
药用植物园规范化建设 | ||||||||||
中医药资源利用展示 | ||||||||||
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建设 | ||||||||||
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 | ||||||||||
生物多样性宣传与教育 |
注:表中蓝色表示项目实施时间。
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建设,不仅能有效提升磐安县“灵动磐安”的城市品质,同时能切实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多方面的效益。实施方案完成后,可极大提高磐安县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改善生态、保护环境,全面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服务能力,预期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社会效益
通过富有前瞻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战略规划与顶层设计,以保护为基础,利用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开发来改变城市景观,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对坚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对贯彻我国绿色发展有关政策、规划,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探索一种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运行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一是以保护、繁育、科研、科普、旅游、中医药生产与应用、成果交流、金融服务等项目组成系统性项目,以政策和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实现成果和利益共享,同时拉动研学、旅游、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将生态资源依赖型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为保护优先、有序可持续利用发展模式,达到振兴农村绿色发展和城市绿色转型的目的,创新美丽生态价值转化,为国家总结出可以复制的试点经验进行推广。二是推广生态旅游产业、健康产业、特色农业等平台,坚持内外源并举,构建优化绿色产业体系,总结出可以借鉴的典型经验。三是充分发挥磐安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规划项目的发展潜力,携手科研、经济体合作,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将浙中最美大花园变成长三角最美后花园,共享试点成果和经验,拉动浙中地区绿色转型发展。
为磐安县吸引高端人才,显著提高创新能力。通过创新研发中心,吸引国内外高端研发人才来磐安县开展联合研发工作,有力地提高特色产品。在保护工作方面,为国内外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和团体参与本项目的实施搭建平台,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与示范。通过与高层次专家协同开展工作,同步提高磐安县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水平和研发能力。
大力提高政府和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项目的实施,向政府和公众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参与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和积极性,展示磐安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成果。
(2)经济效益
磐安县生态条件优越,历史文化深厚,旅游资源丰富。《方案》实施后,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旅游产业得到拓展,生态旅游业更加发达,从而带动区域服务业的大力发展,经济效益将得到显著提高。试点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大量的就业和实体经济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本规划各项目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基础,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推动保护与开发协同发展,做到了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促进农业生产向中药种植基地、珍稀动植物繁育基地、旅游观光农业、规模有机农业等产业转型,促进农业由高产量、低质量、低效益、分散管理的发展方式向集约化、高质量、高效益、规模化发展方式转型,带动就业,提高农户收入水平。
(3)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城市绿地建设、河岸线自然化改造提升等多个项目,进一步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生态安全维护能力。
通过实施基础调查项目,切实掌握了生物多样性本底,让保护工作有的放矢。通过实施保护与恢复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生物栖息环境得到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食药用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实施一系列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项目,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得到保护和恢复,适宜栖息地面积得到增加,物种种群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实施食药生物物种繁育和建立迁地保护植物园等举措,成功开展迁地保护,有效保护重要药用生物物种,使其种群得到繁衍扩大。
通过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的加强,磐安县预期将实现一个更加灿烂的愿景:生物多样性保护将优先得到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与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由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需通力合作。磐安县政府是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分解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任务。成立由生态环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合的“磐安县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及以上任职,以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负责指导友好城市建设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磐安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处理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加强有关规划标准和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依据国家、省、市、县现有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县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各相关部门对现有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现有政策,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
制订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强化技术的应用和可操作性,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将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纳入磐安县每年重点工作范畴,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联动,强化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行动协调。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发挥人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监督和考核中的作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代表的监督。完善监管体系,开展定期考核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将试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责任单位和领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按时完成责任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指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充分发挥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和各种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引进、鼓励和支持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的项目,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采取特许经营、业主招标、承包租赁、投资补助、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加强与国内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有关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和个人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区域交流,不断引进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技术方法,分享建设管理工作的经验。对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完善科技推广和技术交流网络,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发挥本地科研基础条件优势,搭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科技创新基础平台。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和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有关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机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导向作用。深入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并作为教师素质培训重要内容。利用“生物多样性日”“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世界地球日”等契机,开展各种形式的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开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专题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形成节能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消费的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附件:1.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2022年建设点分布(拟)
2.典型友好单元建设措施及主要内容
附件1
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2022年建设点分布(拟)
附件2
典型友好单元建设措施及主要内容
单元 | 措施 | 主要内容 |
1.友好社区 | 生多管理 | |
明确生物多样性友好建设责任部门 | ||
生多建设 | 合理提升或保持社区内绿地面积比例 | |
选择攀爬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各类建筑物,开展立体或垂直绿化 | ||
生多保护 | 提高乡土物种引种的种类及定植比例 | |
合理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生物多样性宣传与保护材料覆盖楼道、灯箱、橱窗等公共区域 | |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制定奖励机制,每年评比“生物多样性保护突出住户” | ||
试点名单 | 龙山小区 | |
2.友好憩地 | 生多管理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建设规划方案中 |
明确生物多样性友好建设责任部门 | ||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队伍 | ||
生多建设 | 合理提升或保持憩地内绿地面积比例 | |
新建2—3处供市民休憩的场所,适当配置桌椅,修建长廊等 | ||
完善或新建2—3条步道 | ||
增设1—2处动物迁徙通道 | ||
生多保护 | 完成憩地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
注重憩地内绿植的层次、季相搭配,提升乡土树种比例 | ||
为憩地内乔灌木生长提供充足空间,减少修剪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生物多样性科普与保护素材覆盖步道、广场等公共区域 | |
丰富生物多样性宣传形式,增强互动与引导 | ||
试点名单 | 海螺山公园、百杖潭景区 | |
3.友好公园 | 生多管理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建设规划方案中 |
明确生物多样性友好建设责任部门 | ||
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队伍 | ||
生多建设 | 合理提升或保持社区内绿地面积比例 | |
公园内各类建筑立体绿化,选择攀爬植物及其他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贴附于各种构建物。 | ||
减少混凝土等材料的使用,运用自然、绿色建材 | ||
营造自然式水体,尽可能与园区内植被相连接 | ||
生多保护 | 完成公园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减少混凝土等材料的使用 | |
试点名单 | 盘龙广场、百杖潭景区 | |
4.友好机关 | 生多管理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部门工作方案规划中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部门考核内容中 | ||
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 ||
生多建设 | 绿地率高于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0%) | |
绿地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方式 | ||
生多保护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定期开展生态系统功能、野生动物救助、磐安常见植物识别等生物多样性主题讲座与培训 | |
试点名单 | 磐安县群团中心 | |
5.友好医院 | 生多管理 | 编制医院生物多样性宣传科普手册 |
将绿化覆盖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纳入医院的评估考核 | ||
医疗和生活固液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
生多建设 | 绿地率高于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0%) | |
户外活动场地范围内乔木、构筑物遮阴措施 | ||
绿地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方式 | ||
构建露天休息花园、采光井、挑空阳台,玻璃天窗等,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营造自然氛围 | ||
生多保护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适当引入绿植,优选乡土树种,注意不同时空维度与品种的搭配 | ||
生多宣教 | 有向社会开放的绿色休闲空间 | |
以展板、宣传画等形式科普山区常见蛇类与蛇咬伤急救措施 | ||
以展板、宣传画等形式科普人畜共患疾病和生物多样性的关系 | ||
试点名单 | 磐安县中医院 | |
6.友好学校 | 生多管理 | 制定《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学生倡议》,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组织在校学生集体承诺并遵守 |
教研开发生物多样性相关自然课程 | ||
培养1—2名具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普知识储备的教师 | ||
生多建设 | 做好校园绿地维护,实施校舍内部绿化措施 | |
绿地率高于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0%) | ||
绿地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方式 | ||
户外活动场地范围内乔木、构筑物遮阴措施 | ||
生多保护 | 确定乡土物种引种的种类及定植比例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设置生物角,种植磐安本土典型(特有)植物 | ||
生多宣教 | 开设生物多样性相关内容进课堂 | |
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科普讲座或活动 | ||
校内有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活动 | ||
授予积极参与活动的学生以“生物多样性小卫士”荣誉称号 | ||
试点名单 | 磐安县安文小学 | |
7.友好廊道 | 生多管理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建设规划方案中 |
生多建设 | 规范绿植配比与结构,注重层次、季相搭配 | |
以生态路肩代替传统路缘石 | ||
设置叠层亲水平台 | ||
加强休憩设施配置,完善步道系统,鼓励绿色出行 | ||
生多保护 | 确定乡土物种引种的种类及定植比例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制作本土动植物科普宣传展板或手绘 | |
制作野生动植物救助与保护常识展板或手绘 | ||
试点名单 | 文溪两岸、百杖潭景区 | |
8.友好酒店 | 生多管理 | 发布《生物多样性友好酒店倡议》 |
编制酒店生物多样性宣传科普手册 | ||
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相应的奖补政策 | ||
生多建设 | 绿地率高于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0%) | |
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主题客房、包间1—2间 | ||
生多保护 | 确定乡土物种引种的种类及定植比例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生物多样性宣传与保护材料覆盖楼道、走廊、灯箱、前台等公共区域 | |
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常识、生态产业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必要性、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等情况 | ||
顾客回访率及满意度明显提升 | ||
试点名单 | 大盘山温泉酒店 | |
9.友好企业 | 生多管理 | 编制企业生物多样性宣传科普手册 |
将绿化覆盖率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纳入企业的评估考核 | ||
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相应的奖补政策 | ||
生多建设 | 选用环保节能生产、照明、空调设备 | |
降低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带来的能耗、水耗、温室气体排放等 | ||
提升固液废弃物的重复利用率、合规处置率 | ||
绿地率高于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0%) | ||
建立小型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宣传空间 | ||
生多保护 | 确定乡土物种引种的种类及定植比例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生物多样性宣传与保护材料覆盖楼道、车间、宿舍等公共区域 | |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讲座 | ||
鼓励企业通过承诺、倡议、宣传、投资等不同方式加入到绿色生产方式、绿色供应链、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行动中 | ||
试点名单 | 浙江优尼家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绿林工艺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磐安县供电公司 | |
10.友好景区 | 生多管理 | 发布《生物多样性友好景区倡议》 |
编制景区生物多样性宣传科普手册 | ||
明确生物多样性友好建设责任主体 | ||
生多建设 | 增设1—2处动物迁徙通道 | |
减少混凝土等材料的使用,运用自然、绿色建材 | ||
生多保护 | 对景区内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开展专项保护 | |
合理安装布设供鸟类休憩、取食及育雏的新型鸟屋、喂鸟器 | ||
合理安装布设利于有益昆虫和害虫天敌定居、繁衍的昆虫屋 | ||
生多宣教 | 生物多样性科普与保护素材覆盖步道、旅游园区、就餐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 |
试点名单 | 磐安花溪风景区、百杖潭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