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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45091787X/2022-541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04-18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史遗留矿山(第二批次)认定结果

发布时间: 2022-04-18 14:50    来源: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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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有关要求,经磐安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磐安县(第二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内起30日内与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 0579-84660906

公告时间:2022年418日-2022年518

受理单位: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磐安第二批次公告.docx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