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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级节水型单位创建(复核)实地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1 11:15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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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节水型单位创建(复核)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公共机构节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全民节水计划》(发改环资〔20162259号)、《关于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浙机事函〔201594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定于10月中旬起对今年创建(复核)县级节水型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组由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发改局、教育卫生系统等单位人员成:

第一组:

组长:陈金明

组员:周雪晴、张浩杰、应盼霄

第二组:

组长:周祥明

组员:陈向萍、杜佶雯、施泽华

二、实地检查内容及流程

各单位对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磐机事202111号文件,提供节水型单位申报书加自评表一式份、创建台账(自评打分的证明材料)。具体检查流程为:

1. 创建单位介绍创建情况;

2. 检查创建台账,核对技术指标、管理指标;

3. 实地查看、评审打分。

三、时间安排及实地核查单位

时间:1018日到1028

1.创建单位25家:

万苍乡、卫生院、双峰乡、尚湖镇初级中学、尖山镇万苍小学、九和乡中心学校、尚湖镇中心小学、玉山镇初级中学、尖山镇胡宅小学、窈川乡卫生院、窈川乡中心小学、双溪乡、双溪乡中心小学、仁川镇中心幼儿园、新渥街道深泽幼儿园、职业教育中心、双峰乡中心小学、仁川镇中心幼儿园、税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龙山幼儿园、安文小学、安文初级中学等。

2.复核单位61家:

县委党校、365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公室、路灯所、市政园林管理处、环境卫生所、城镇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处)、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畜牧兽医局、农机管理站、五丈岩水库管理处、马蹄坑水库管理所)、卫生健康局、发展和改革局及下属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安文街道办事处、投资促进中心、教育局及学校(实验初级中学、磐安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实验小学、广播电视大学磐安分校)、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所)、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黄檀林场、园塘林场)、县财政局及下属单位、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及下属单位(县图书馆、茶文化博物馆、县文物保护所、县文化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就业管理服务处)、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及下属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商务局及下属单位(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尖山镇、尚湖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

四、其他事项

请创建单位于1015日下午500前将节能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浙政钉发送到13857945608,联系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陈向萍,联系方式:84660516665608。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上报联系人。

 

 

磐安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