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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233K/2022-5376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29

磐安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3-29 09:5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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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二)拟订社会组织建设的发展规划、培育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四)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七)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开展殡葬整治,组织实施殡葬执法。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 作,指导、协调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工作,负责农村三老、精减退职、落实政策等特殊对象的生活补助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十四)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审核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负责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

    (十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县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