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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2-03-02 14:33 来源: 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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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1)

二、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
  (一)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二)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

(三)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

(四)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五)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

(六)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

(七)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

(九)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

三、名词解释………………………………………………………………………(1)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中药产业的政策,拟订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负责做好中药产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中药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中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3.开展中药科研工作,制订完善相关标准,做好中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4.承担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培养中药产业人才,组织开展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文化继承、传播和发展。

5.参与中药产业项目招商,协同做好江南药镇、中医药健康项目建设、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中药产业链向中药康养、中药文化、中药旅游等延伸,推动中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6.牵头中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负责中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管理。

7.参与中药材市场培育,推进“磐五味”等中药产业品牌建设,牵头举办中医药类产品展示展销会。

8.指导江南药镇中药产业从业者质量联盟和县中药材产业协会、药膳产业协会、中药材商会等民间组织工作。

9.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中药对口相关工作。

10.承担县中药产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万元、农林水支出2150.88万元。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184.89万元。

(二)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184.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7.06万元,增长40.25%,主要是人员、项目有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4.8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省补资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 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184.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7.06万元,增长40.25%,主要是人员、项目支出有增加。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万元、农林水支出2150.88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78万元,项目支出1817.41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4.8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4.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万元、农林水支出2150.88万元。

(五)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4.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61.23万元,增长575.06%,主要是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9万元,占0.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2万元,占1.34%、农林水支出2150.88万元,占98.44%。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类)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4.69万元,主要用于药博会活动经费缺口。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13.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24.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88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931.72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

    (六)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6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4.00%,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公务出国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6万元,比下降4.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磐调研指导工作、相关企业院校人员来中心调研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开支等因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单位不保留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单位不保留车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8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增加11.21万元,增长89.18%,主要是人员有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17.41万元,一级项目4个。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预算(类)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预算公开(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