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428D/2022-5894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4 |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截至2022年10月31日前印发的涉及现有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拟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3件,具体目录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panan.gov.cn/art/2022/11/24/art_1229420621_4045115.html)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科学技术局,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081025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
联系人:陈柏寿 联系电话:0579-84669785
磐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和发文日期 |
1 | 《磐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 磐科〔2018〕23 号 2018年10月26日 |
2 | 《院校磐安技术转移中心(研发机构)考核办法》 | 磐科〔2022〕16号 2022年7月27日 |
3 | 《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 | 磐科〔2022〕17 号) 2022年8月3日 |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和发文日期 | 废止原因 |
1 | 《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 | 磐科〔2015〕 8 号 2015 年 8 月 5 日 | 修订了《磐安县创新券实施办法》(磐科〔2022〕17 号)。 |
2 | 《磐安县县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磐 科〔2016〕25 号 2016年12月25日 | 该办法是《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磐政〔2016〕112号)的配套政策,磐政〔2016〕112号已经废止。 |
3 | 《院校磐安技术转移中心(研究院)考核办法(试行)》 | 磐科〔2019〕22号 2019年12月6日 | 修订了《院校磐安技术转移中心(研发机构)考核办法》(磐科〔2022〕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