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MB1687932C/2022-5892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3 |
2021年磐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序号 | 案件编号 | 案由 | 处罚决定 |
1 |
| 2021年5月,县医保局查明江某某以“自己干活压伤”为由,利用医保卡结算,涉嫌骗取医保基金6827.73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6827.73元,并处骗取金额2倍的罚款13655.46元。 |
2 |
| 2021年9月,群众举报磐安某医院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经查明,磐安某医院存在通过挂床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133.37元。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133.37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2倍的罚款4266.7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