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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MB1687932C/2022-4305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1-25

磐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3:02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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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县医疗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县将停止使用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一)暂停办理医保业务时间:2022年1月30日17时-2022年2月14日24时,全县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2022年2月15日起,恢复全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业务。网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时间:2022年2月12日0时-2022年2月14日24时,暂停所有医保实时刷卡报销。2022年2月15日0时起,恢复全县医保实时刷卡报销。

二、暂停涉及单位及渠道

(一)涉及单位:全县所有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等办理医保业务窗口

(二)涉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县(市、区)网上申报系统、医保业务相关的“一件事”联办、“网订店送”医保报销业务等线上办理渠道以及自助机办理渠道。

三、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本地门诊“自动报”。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在金华大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2022年3月15日开始,医保经办机构将主动发起报销业务,报销费用将直接划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无须到窗口办理。

(二)异地就医“窗口报”。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在异地(金华大市范围外)就医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请于2022年3月15日以后,到县医保中心窗口报销。需携带资料: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

(三)符合出院“先挂账”。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患者住院不受影响,符合出院的患者可先挂账,恢复实时刷卡报销后回医院直接刷卡报销。2月12日前已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请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四)转院申请“延时办”。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因县内医保定点医院服务能力所限需转到杭州、上海、北京的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的患者,可延时3天办理。

(五)慢病患者“备足药”。暂停实时刷卡报销前,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备足所需药品,避免暂停实时刷卡报销期间的不便。

(六)参保缴费“延后办”。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一档):暂停办理医保业务期间,医保缴费业务按税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1月份月度结算提前至2022年1月27日0时,请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提前办理相关业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二档、三档):暂停办理医保业务期间,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等人员,可先向医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医保业务恢复办理后再进行办理,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四、温馨提示

(一)暂停服务期间,县医保中心正常提供咨询服务,如确需办理业务的,可通过窗口提交材料,待各类业务事项恢复后再进行办理。

(二)如有疑问,可关注“磐安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也可致电县医保中心咨询,咨询电话:84666111、84882971,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