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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401M/2022-387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1-14

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4 16:05    来源:磐安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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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0102/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文溪南路28号,邮编:322300,电话:0579-84882368,传真:0579-8488236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为提升解读回应效果,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能力,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统一公开口径、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公开途径。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我局通过税务部门网站、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投诉渠道。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为了促使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结合县局实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同时,我局还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信息公开网络培训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管理的能力。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目前,我局通过线下办税服务大厅,线上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栏目、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局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建立考核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磐安县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的整体发展。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完成效率和及时更新审核还需进一步规范。

2022年,磐安县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着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的培训,全面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

合理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磐安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