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019398W/2021-4539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05 |
《磐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材料清单》于2021年7月4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司法局,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87451031@qq.com。
联系人:俞惠兰 联系电话:84666685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