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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307277955517106/2021-4542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气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30 |
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气象局重新梳理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13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2项26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2项内容同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59条,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及行政检查的有关数据。其中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总数为30宗,予以许可30宗。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金额0元。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行政征收总数为0宗,征收金额0元。行政裁决总数为0宗。行政给付总数为0宗。行政确认总数为0宗。行政奖励总数为0宗。行政检查总数为2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共发布《气象信息快报》70期,《重要气象情况汇报》11期,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次,防汛工作汇报材料15期,气象预警及决策服务提醒275条次,开展气象预警全网发布2次,短信服务608556条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0 | 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5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心已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二是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需要加强合作;三是监管还存在盲区。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无法对注册地不在磐安但在磐安开展业务的防雷检测企业进行检查;四是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目前我局10名持有执法证中无一人是专职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执法经验。
2021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根据上级气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开展防雷安全执法监管专题培训;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与上级气象部门沟通对接,修改检查规则,实现“互联网+监管”可以对异地检测公司开展检查;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纠错问责,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