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文件
磐机事〔2021〕7号
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
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22号)和《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每年9月15日前要完成对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进行更新汇总。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告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集中办公区内办公的事业单位。
二、认真填报相关数据
请各单位落实专人,对照附件3 中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报《县级数据上报信息表》(附件1)或《乡级数据上报信息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电子稿确认)后,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批盖章,于 2021 年 7月 30日前以电子形式和纸质形式同时报到磐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基建管管科。联系人:吕瑾,联系电话:84666116(512335)。
三、做好联络员信息更新维护
鉴于统计报告工作上下联动性强,为确保工作交流畅通,请各单位填报好《磐安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附件 4),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前通过协同电子邮件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基建房管科——吕瑾。
四、及时修改办公用房软件信息
因办公用房软件数据统计需要,请各单位在调整办公用房后及时更新办公用房软件的信息,网址:http://bgyf.panan.gov.cn/。本次集中变更需于 2021 年 9月 15 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统计报告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开展抽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标准》和《实施办法》规范配置办公用房,认真做好统计报告工作,杜绝搞变通、打“擦边球”、弄虚作假等行为。
附件:1. 《县级数据上报信息表》
2. 《乡级数据上报信息表》
3.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计报告填报说明》
4.《磐安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登记表》
磐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