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82D/2021-5270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文件字号: | 盘政〔2021〕4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盘峰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绿色高效的活力乡村、宜游宜养的美丽乡村、向善向上的文明乡村、平安善治的和谐乡村、富足美好的幸福乡村为争创美丽乡村标杆乡夯实基础。结合《磐安县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落后村”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一)10个候选村(详见附件)。
(二)其他7个村庄可竞争性申报创建。
二、评选时间
2021年4月到2021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评选,4至5月、6至7月、8至9月、10至11月,第二阶段,12月复评。
三、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1 .有兴旺产业。有主导新兴产业、村集体经济良好。
2.有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推进农村改革,效果显著。
3.有统筹规划。实行多规合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安排村庄内用地空间,并严格执行,新农村改造的应有农房建筑设计。
4.有宜居环境。水体清洁、垃圾分类、环境卫生良好、空间整治有效。
5.有特色风貌。具有村庄个性和特色,开展美丽庭院升级版行动。
6.有齐全设施。农村饮用水、排水、农村道路、水电气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7.有醇厚文化。村庄家风良好,民风淳朴,文化氛围浓厚。
8.有智慧治理。村级组织战斗力强,结合“智慧门牌建设”、“六无善治”、“山城管事”等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9.有配套服务。村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齐全。
10.有长效管理。村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能力强。
四、评选流程
(一)实地查看。乡检查组于5月16日、7月16日、9月16日、11月16日根据评选标准对所有“示范村”候选村进行实地查看。在“示范村”评选中,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检查情况拍照记录留存,重点检查美丽乡村项目进度、村庄房前屋后乱堆放现象、农村公厕所长制等制度、垃圾分类、周边环境卫生、资源化站点及阳光堆肥房站点周边环境卫生等情况。“落后村”确定依据以检查组检查评分为主。
(二)评选标准。在完成所有“示范村”候选村实地查看后,乡检查组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分,90分以上为“示范村”,80分以下为“落后村”。
(三)审核公布。根据评分结果,经乡班子会研究审议后,公布“示范村落后村”名单。
五、结果运用
(一)“示范村”奖补办法
1.被县里评为“示范村”的村,根据上年度末人口数给予奖励及一定项目扶持。奖励资金待复评通过后一次性奖补。村庄人口数500人以下的村奖励10万元,500-1000人(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的村奖励15万元,1000-2000人(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的村奖励20万元,2000人以上的村奖励25万元。
2.榉溪村、沙溪村、丁埠头村、溪下路村、灵江源村被县里5月20日评选为“示范村”,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每人奖励3000元,联村干部奖励1500元;被县里7月20日选为“示范村”,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每人奖励2000元,联村干部奖励1000元;被县里9月20日评选为“示范村”,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每人奖励1000元,联村干部奖励500元。
3.大岭头村、盘峰村、大路村、后阁村、高姥山村、高二村、丰陈村、风厂村、山前村、西溪村、粟树坑村、东山头村被县里评选为“示范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每人奖励3000元,联村干部奖励1500元。
(二)“落后村”激励办法
1.经乡检查组检查后被评为“落后村”,对有关问题应立即整改后,村级要向乡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乡党委政府要对村主职干部约谈。第一次评为“落后村”的暂扣发村主职干部当年度补助5%,其中,次月按时完成整改的扣发村主职干部当年度补助2.5%,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扣发村主职干部当年度补助5%(其他村干部参照执行)。另外,被评为“落后村”,在年度考核中每个村扣2分,未按时完成整改的每个村再扣2分。
2.驻村干部所在村被评为“落后村”,扣当月工资500元。
3.如被县检查组评选为“落后村”的,将加重处罚。
六、奖罚经费
本办法中涉及到的奖罚经费,乡干部的在乡镇待遇提高20%考核奖励基金中支出;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在年度报酬中支出。
七、工作要求
会后,各村要在党员干部会议上对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落后村”工作专题部署和研究,统筹谋划,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倒排项目进度,将项目进度表上交顾英华处。各村联系班子、驻村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示范村”创建,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坚持花小钱办大事,不提倡大拆大建,合理控制村级债务,充分发挥群众及各方众创力量,力争创出特色、创出亮点,在评选中获得优异成绩。
附件1: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检查组
附件2: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候选村名单
附件3: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评选标准
附件4: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清单
盘峰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检查组
组 长:董君
常务副组长:张伟伟
副 组 长:蔡向明、孔黎明、周雷钧、韦 夏、施泽溪
组 员:吕武强、吕杭帅、陈佳佳、顾英华、周瑞平、陈楚楚、黄相如、张 华、陈锦添、陈 恺、陈 霞、季丽莉、陈 萱
附件2:
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
候选村名单
示范村 | 精品村 | 培育村 |
榉溪、沙溪、丁埠头、溪下路、灵江源 | 大岭头 | 盘峰、大路、后阁、高姥山 |
注:当年计划候选村未创建成功的村庄自动列入下一年度候选村。
附件3:
盘峰乡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村”评选标准
序号 | 评选条件 | 指标解释 | 分值 | 得分 |
1 | 有兴旺产业 | 1.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条件,实现村内外有机融合(2分);2.有主导产业,如发展特色经济林果、特色农业、家庭农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3分);3.发展农家乐、共享农屋、研学、农村众创、电商、集体经济等新型业态,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2分);4.上年度村民年人均收入在全县平均收入以上(3分)。 | 10 | |
2 | 有改革创新 | 1.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消薄标准(3分);2. 完善农合联组织运行机制和农民合作基金、资产经营公司运作机制(2分);3.深化闲置农房(资源)改革,盘活乡村闲置的农房、林田、湖、山、土地更好激发农村内部活力(2分)。 | 7 | |
3 | 有统筹规划 | 实行多规合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安排村庄内用地空间,并严格执行(2分),新农村改造的应有农房建筑设计(2分)。 | 4 | |
4 | 有宜居环境 | 1.水体,村内无劣V类小微水体(2分)、河流长效保洁(2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纳尽纳、雨污分流(2分);2.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2分),农户正确分类(2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田园整洁序化(1分)、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及时回收(1分)、秸秆综合利用(1分);3.环境卫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无乱堆乱放(2分)、乱搭乱建(2分)、乱涂乱画等现象(1分);4.空间整治,危旧房改造治理有效,无新增违法用地(2分)、违法建筑(2分),无“赤膊墙”(2分)5.美丽庭院,按照“洁化、序化、绿化、美化、文化”开展美丽庭院升级版行动(2分),整洁庭院100%,(1分)美丽庭院50%以上(1分)。 | 28 | |
5 | 有特色风貌 | 1.挖掘村庄个性和特色,村庄建设就地取材(2分);2.历史文化等村内古桥、古道、古树名树及古建筑等特色文休景观得到有效保护(3分); | 5 | |
6 | 有齐全设施 | 科学规划农村饮用水(2分)、排水(2分)、农村道路(2分)、水电气网(2分)、停车场(2分)、充电桩等基础设施 | 10 | |
7 | 有醇厚文化 | 1.县级以上文明村(1分);2.有一处休闲娱乐活动场所(2分);3.有良好家风,淳朴民风(2分);4.文化活动氛围较为浓厚,有传统文化民俗(2分)。 | 7 | |
8 | 有智慧治理 | 1. 构建“党建统领、农民主体、四治融合、整体智治”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2分); 2.村级组织战斗力强,四星级以上(2分);3. 注重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智慧门牌、山城管事建设推进有力,加快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化变革(2分)。 | 6 | |
9 | 有配套服务 | 有文化礼堂(2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分)、党群服务中心(2分)、公共厕所(2分)、文体活动场所(2分)、农家书屋(1分)、有益农信息社(1分)、村邮站(2分)、农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等服务设施(1分) | 17 | |
10 | 有长效管理 | 1.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管护并重,村内农村公厕、环境卫生、绿化等管护机制健全(2分);2.村规民约内容完整(2分);3.有长效管护队伍(2分)。 | 6 | |
合计 | 100 |
“示范村”评选负面清单(“十有”):1.有违规用地、用水、用林等环境资源;2.村庄内存在劣Ⅴ类小微水体;3.农村供水覆盖率未达95%;4. 有露天粪缸和简易旱厕;5.有未按要求整治的危旧房和断壁残墙;6.未达到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7.有集体上访、越级访、重大群体性事件;8. 主职干部有刑事案件;9.被确定后进村的整改未完成;10.有低收入农户返
附件4:
2021年度美丽盘峰提升行动项目责任清单
序号 | 行动组名称 | 业主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概算投资额 (万元) | 责任班子 | 责任干部 |
1 | 美丽乡村建设 | 丁埠头 | 街角小品 | 入村口景观节点、村内小节点6个(洪新塘门口、洪忠良门口、村办公楼门口、维新乡政府门口、信用社门口、王志女侧面节点 | 15 | 陈斌
| 陈楚楚 洪信河 |
2 | 村口景观节点 | 入村口景观节点建设,含绿化灯光花坛建设。 | 5 | ||||
3 | 灵江源 | 三亩田文化休闲场所 | 依托古树新建文化娱乐休闲设施、新建挡墙30米等 | 30 | 施泽溪 | 陈 恺 | |
4 | 灵江源 | 三亩田路灯安装 | 53盏路灯及管线 | 13 | |||
5 | 沙溪村 | 路灯安装 | 公路沿线及玫瑰园90盏,及管线 | 30 | 陈徐峰 | 季丽莉 曹 恒 | |
6 | 沙溪村 | 生态停车场 | 生态停车场建设1500平方米 | 30 | |||
7 | 沙溪村 | 乡政府边节点建设 | 公园景观提升绿化、花坛建设 | 15 | |||
8 | 榉溪村 | 古民居修缮 | 门堂石块地面修复6个(松竹梅堂、圣聚堂、和致堂、五星堂、致和堂、仁义堂),其他古民居修缮24间 | 260 | 蔡向明 | 顾英华 谢俊瑶 | |
9 | 榉溪村 | 榉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施工图 | 榉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施工图设计 | 13 | |||
10 | 榉溪村 | 消防设施配备 | 为保护古村落采购消防抽水机一台及相关设备 | 6 | |||
11 | 榉溪村 | 不协调建筑整治 | 不协调建筑拆除及修复667㎡ | 65 | |||
12 | 溪下路村 | 路灯安装 | 路灯安装30盏 | 8 | 陈光红 | 陈 萱 | |
13 | 溪下路村 | 村口景观节点 | 村口景观节点建设 | 50 | |||
14 | 风厂村 | 规划设计 | 专项规划设计 | 20 | 谢旦丽 | 黄相如 | |
15 | 风厂村 | 景观节点 | 村口景观节点建设 | 30 | |||
16 | 风厂村 | 公厕建设 | 新建公厕1座 | 10 | |||
17 | 风厂村 | 村内景观节点 | 村内景观节点建设、美化、绿化1500㎡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