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43486582D/2021-5270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报 |
文件字号: | 盘政〔2021〕2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文机关: | 盘峰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07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各村、各企业:
为加速推进盘峰乡重点项目建设,定期掌握企业困难,及时解决企业难题,经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建立盘峰乡红色专班服务重点项目工作制度。
一、红色专班组成人员。一个项目由一名驻企指导员、一名驻企服务员、一个农村党支部负责服务联系。驻企指导员由乡班子成员担任,驻企服务员由乡机关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各党支部需明确其成员为重点项目服务分工。
二、驻企指导员工作职责。负责每周到重点项目走访至少1次,了解项目进度、下步计划;掌握困难问题,能当场解决要马上解决,不能当场解决需回乡立即召集相关干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认真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和要求需求;每周督促驻企服务员和党支部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三、驻企服务员工作职责。负责每周到重点项目走访至少2次,熟练掌握项目相关业务,掌握汇报每周项目进度及下周计划,及时报送数据资料,协调党支部一起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指导员汇报请示,及时宣传传达各项优惠政策,协助业主申报项目。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召集副书记、支委及相关其他村干部每周到重点项目走访至少1次,详细了解与本村相关事项,及时做好政策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水、电、路、排污等基础设施衔接问题,积极开展支部共建等活动。
五、其他工作。红色专班服务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乡干部和行政村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专班服务成果,经乡班子会研究决定考核赋分。
附:盘峰乡红色专班服务重点项目联系表
盘峰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