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3019398W/2021-4480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4 |
关于对《磐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材料清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8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磐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材料清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司法局,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874510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俞惠兰 联系电话:84666685
附件1磐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磐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wps
磐安县司法局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