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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002606233K/2021-447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7-23

磐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23 10:16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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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扣民政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民政公信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要,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坚持便民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县政府督查和公开科要求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二)除依法需保密的外,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性文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情况。

    (四)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做好养老补贴政策调整等信息公开。

(五)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及时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年检结果、行政执法情况信息公开。

(六)及时公开道路和住宅小区的命名和更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七)财务公开。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工作落实。局机关各科室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各自职能和时间节点要求主动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年度考核扣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