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1日在磐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磐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蔡益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984件,同比下降9.35%,在全市率先实现收案“四连降”;审执结4082件,在全市法院十五项主要质效指标中有八项位列前三,荣获全省突出贡献法院。
(一)统筹“两战”“两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实行全院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全员主动下沉到联系乡镇、社区、集中隔离点参与疫情防控,全力守护浙中净土。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林某某虚假售卖口罩诈骗犯罪,用法治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坚持科技赋能、化危为机,网上立案2258件,网上庭审、调解275件,线上查询、查封、冻结财产38383次,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报道,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研究制定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十四条意见,走访企业260余次,帮助解决涉法涉诉实际问题150余个,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举办民营企业家对话法官座谈会,建立完善简案快办、类案专办工作机制,审结涉企案件383件,涉案金额2.5亿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会同工商联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并建立涉企纠纷调处中心,全年诉前化解涉企纠纷130余起,减轻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帮助被执企业转贷1.51亿元。积极发挥破产审判功能,依法办结破产案件15件,促进一批生产要素盘活利用。
护航生态绿色发展。坚持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全年依法审结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16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建设,协同生态环境磐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好溪流域环境保护司法与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生态修复与绿色矫正机制。积极服务文旅、中医药等产业发展,在乌石村、风崖谷景区等地设立4个涉旅纠纷调解工作站,指导防范法律风险,靠前化解涉旅纠纷16起;派专人进驻浙八味药材市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实现涉药纠纷就地化解。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件,非诉行政案件4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和解撤诉3件。召开滥诉甄别工作联席会议,依法对林某某以同一事实反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进行规制,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规范行政执法等主题为执法人员和乡镇干部等开展法治培训,助力行政机关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二)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紧紧围绕“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的总体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恶案件17件72人,通过跨域连线、云审判等方式破解疫情下开庭难题,在全市率先实现案件清结目标。全力攻坚“黑财清底”,运用“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等机制加快涉黑恶财产处置效率,已执行到位罚没财产1522.63万元。注重加强类案分析,针对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5份,促进重点领域整顿治理。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0件,判处罪犯399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27件42人,依法判处百万黄金盗窃案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重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0件121人,在审判阶段进一步追缴赃款460万余元。坚决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孔某某等人销售减肥“毒”胶囊行为。严厉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3件4人。精准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77件333人。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高度重视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涉诉信访排查和化解,坚持一把手办理初信初访和院长接待日制度,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稳妥化解历时五年之久的浩鑫公司百余民工欠薪信访问题。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建专班配合资格审查5000余人次,院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助选,力促选情平静安静;依法判令梓誉村相关村民向村集体返还外立面装修建材费用,助力基层整治。从严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将伪造伤情病历索赔的陈某移送公安立案;完善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机制,依法规制职业放贷行为,民间借贷收案同比下降20.4%。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分流、引导、释明和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等各种机制。加强与县“219”议事会制度的对接,设立法官下乡日,建立法官结对联系乡镇村居制度,主动下沉警力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联合研判、调处,先后协助乡镇化解8起死亡赔偿纠纷。推动纠纷多元化解,依托妇联组织150余名山妹子调解员,广泛开展家事纠纷化解工作,共办理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210件,同比下降12.3%。
(三)践行为民便民,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维护群众权益保障民生。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63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就业、消费、社会保障等问题的关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依法办理各类侵权责任纠纷111件,妥善处理金台铁路磐安段建设工程爆破作业致邻近农房受损纠纷。快审快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涉民生案件74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72万元。会同妇联、公安等部门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办公室、法庭联络站和反家暴联调室,健全整体防治网络。
深化执行攻坚兑现民利。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年执结案件176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8亿元,实际执结率47.5%,位列全市第一。以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累计出动警力12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66人。加大失信惩戒和拒执打击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2902人次,限制出境 38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17人,依法惩处吕高松等人拒执犯罪。对执行旧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线索并恢复执行406件,执行到位1.27亿元,着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优化诉讼服务回应民需。不定期开展“一把手”体验诉讼服务活动,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12个,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更加规范完善。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实现巡回审判站全覆盖,并将巡回审判车开进偏远山区、田间地头,努力打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完善司法救助流程,向1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5万元,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国家、省、市级媒体发布法治宣传报道30余篇,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领社会风尚。
推动智慧法院顺应民意。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司法运行新模式,“智审、智执、智服、智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运用移动微法院办理诉讼执行事务的案件比例达95.7%。大力推广应用“E键智能送达”等智能化送达方式,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构建完整的当事人送达地址库,采用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15415次。无纸化办案办公有序推进,已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案件无纸化流转和电子归档,刑事案件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单轨制,初步形成“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模式。
(四)从严治党治院,提升法院队伍核心战斗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开办“法润两安”大讲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主题开展微党课,组织青年法官宣讲《民法典》,邀请专家围绕建设“重要窗口”、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全员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全省法院院长论坛”,运用钉钉群开展讨论辨析活动11期,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执行亮剑”、“红法蓝”等党建品牌,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全年县委书记三次批示肯定法院工作。
持之以恒重规范。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查摆并整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25个,出台《关于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范化文件;深入推进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工作,累计清结超12个月案件20件;强力推进暂存款清退专项行动,清退率达100%,省高院简报刊发我院工作做法。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院庭长全年共办结案件1945件,占结案总数的47.7%。高标准完成刑事审判硬件设施“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全面筑牢保障审判安全防线。
多措并举强素质。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工作机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着重提升庭审规范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2件案件入选全市十佳庭审,1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市十佳裁判文书。搭建青年干警论坛等活动平台,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1篇案例分析入选全市十佳,6篇论文分别在国家、省、市级获奖,荣获全市法院学术论文组织奖。
驰而不息正作风。全力配合市委提级巡察工作,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定完善《正风肃纪记分管理办法》等22项制度,织密制度笼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总基调,强化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院风院貌巡查36次,深化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27人次,第二种形态1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活动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学习,营造警钟长鸣氛围。
(五)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决定,全力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官履职专项评议,认真落实评议意见,加强跟踪督办,注重实效。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与工商联等沟通联络机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座谈、旁听庭审、参与执行,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3635份,庭审网络直播1178次;充分发挥“无袍法官”智慧,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311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磐安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个别干警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强,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距离。二是司法能力亟待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纠纷、切实解决执行难、应对风险挑战等方面还有不少差距。三是深入推进智能化建设仍有待提升,智慧法院和办案办公基础仍比较薄弱。四是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审判权力运行及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健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工作要求,紧扣“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唯实惟先,忠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建设,努力为我县打造“两山”实践样板地、康养旅居大花园,奋力谱写与全省同步高水平现代化的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依托“法润两安”大讲堂,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行信统一,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二)坚持强化担当、忠实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磐安高质量发展。围绕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聚焦“高质量”和“生态绿色”关键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助力构建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积极参与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坚持“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深度融合“山城管事”模式,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格局,构建绿色司法服务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拓宽“两山”转换通道。
(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狠抓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综合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坚持以当事人诉讼体验为导向,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努力践行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时代要求。
(四)坚持数字赋能、拼搏争先,大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坚持系统谋划、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更多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司法成果。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回应互联网时代人民司法新需求。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功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提供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
(五)坚持自我革新、培根铸魂,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高站位高标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司法不公不廉零容忍。强化队伍核心战斗力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广大干警在“干”字当头上见忠诚、显担当、树形象。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悉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磐安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一:
《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见报告第2页第22行):为了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格局,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种性质的案件归口审理模式。
2.“一十百千万”(见报告第3页第13行):即建立一个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百起大案挂牌督办,开展千名涉黑涉恶逃犯缉拿追捕,确保万起案件依法审结。2020年1月17日至1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要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确保实现专项斗争目标。
3.“六清行动”(见报告第3页第13行):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2020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研究谋划第二、三季度全国扫黑办重点任务举措中提出,要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努力在9月底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业绩清单”。
4.“一元起拍、一次拍定”(见报告第3页第17行):指根据《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针对刑事涉案财物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采用无保留价拍卖规则,以拍定为原则,实行一元起拍、价高者得的竞价规则。
5.“两个坚持”(见报告第6页第17行):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三项队建活动,推动人民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
6. “四类案件”(见报告第7页第7行):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7.“六专四室”(见报告第7页第9行):指的是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为了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维护人民法院工作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行业标准,结合一线需求和实战需要,开展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
8.“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1行):指的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从制度上划出了红线,从源头上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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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图表
1.2016年--2020年磐安县人民法院收、结案情况变化图
2.2016年--2020年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收、结案情况变化图
3.2020年磐安县人民法院办结一审刑事案件类型结构图
4.2020年磐安县人民法院办结一审民商事案件类型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