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350242958L/2021-4260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14 |
各口腔诊疗机构:
根据金华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1年金华市口腔种植技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金卫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现通知如下:
1.拟从事(继续从事)口腔种植业务的机构,于今年5月底前向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提出“口腔种植专业”二级诊疗科目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由县卫健局将“口腔科”核准到“口腔种植专业”二级诊疗科目。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机构,立即停止口腔种植业务。
2.从6月开始,组织县卫生执法大队对所有口腔诊疗机构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行动,对超科目开展口腔种植技术或未按照《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等要求开展种植技术的,依法严厉查处。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