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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2-02 16:47 来源: 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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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能………………………………………………………………………(1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1

二、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
  (一)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二)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

(三)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

(四)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1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

 (六)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

(七)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

(九)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

三、名词解释…………………………………………………………………………(1

 

 

一、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中药产业的政策,拟订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负责做好中药产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中药产业化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中药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中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3.开展中药科研工作,制订完善相关标准,做好中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4.承担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培养中药产业人才,组织开展道地药材基地建设、中药文化继承、传播和发展。

5.参与中药产业项目招商,协同做好江南药镇、中医药健康项目建设、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中药产业链向中药康养、中药文化、中药旅游等延伸,推动中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6.牵头中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负责中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管理。

7.参与中药材市场培育,推进“磐五味”等中药产业品牌建设,牵头举办中医药类产品展示展销会。

8.指导江南药镇中药产业从业者质量联盟和县中药材产业协会、药膳产业协会、中药材商会等民间组织工作。

9.配合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中药对口相关工作。

10.承担县中药产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1234.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6万元,农林水支出54万元。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557.83万元。

(二)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55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66 万元,占20.8%;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占 0 %;省补资金收入 0万元,占0 %;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 1234.17万元,占79.2%。
  (三)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 1557.83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6万元,农林水支出54万元,上年结转 1234.17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7.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2.57万元,项目支出1288.17万元。

结转下年 0元。

(四)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7.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66万元、上年结转123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6万元,项目支出1288.17万元。

(五)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66万元,比上年增长0%,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7.7万元,占76.5 %;公共安全(类) 0万元,0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6万元,占6.8 %;农林水支出54万元,占16.7%。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和商品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5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比上年增长0%,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台办等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没有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比上年增长0%,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没有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66万元。比上年增长0%,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 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扶贫资金。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指项目综合业务费支出。

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