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559361300/2021-5157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02 |
《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1月11日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11月1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1条反馈意见, 部分意见已采纳。
未采纳的部分意见如下:
1、关于要允许一竿双钩或多钩的意见。
本次提交县里审议的送审稿还是保留一人一竿一钩,理由是:一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二是根据《最高检发布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发布的案例,将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钓具认定为生产性垂钓。三是这次禁渔范围就县级河道,不包含山塘、水库,涉及范围较小。四是将本意见再提交县里讨论。
2、关于“扩大禁渔范围”。
本次提交县里审议的送审稿禁渔范围暂时为县级河道,理由是:我县首次设置禁渔制度,先县级河道试行,下一步看公众接受度和执法能力再扩大完善。另外,也将本条意见提交县里讨论。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农业农村局,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邮编:3223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39733546@qq.com。
联系人:陈天华 联系电话0579-84668631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