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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77559109857/2021-526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文件字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机关: 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2-1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0 20:22    来源:县府办(大数据局、政研室、金融办)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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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1号)和《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工作方案》精神,全面推进磐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经研究,决定成立磐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现将《磐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磐安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

工作方案


一、专班组成名单

组  长:陈劲松  

副组长:孔华军(县委办)

张晓伟(县府办)

马志华(县委组织部)

卢忠良(县委改革办)

马  辉(县委编办)

俞漫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  员:李守华(县委改革办)

孔初阳(县委宣传部)

陈  平(县委统战部)

韦盛忠(县委编办)

张健强(县信访局)

张飞仁(县司法局)

周江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曹柳飞(县发改局)

        陈力根(县公安局)

李  兵(县财政局)    

马子江(县人力社保局)

陈应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响东(县建设局)

张飞刚(生态环境分局) 

陈豪强(县交通运输局) 

张忠成(县农业农村局)

孔巧灵(县文广旅体局)

陈君明(县卫健局)

陈文伟(县应急管理局)

张晓晖(县市场监管局) 

卢妙兴(县经商局)

陶园园(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陈柏寿(县科技局)

谢慧君(县民政局)

陆人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杨茂鑫(县气象局)

曹杰伟(县消防救援大队)

改革工作由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牵头,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重大举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确保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成立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工作运行

设置综合工作组、队伍整合工作组、数字工作组、督办工作组四个工作小组,建立集中办公、工作例会、日常联络、交办督办等制度。

(一)综合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省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统筹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例会及会务服务保障,负责会议记录、工作简报、工作专报、信息编辑和综合材料等起草工作,全面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整体推动工作。指导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专业执法事项目录、乡镇综合执法指导目录的编制及更新完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任组长单位。

人员组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县委编办、县委改革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确定1名联络员或业务骨干参加。

(二)队伍整合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市委编办。负责指导推进执法监管事项总目录编制及更新完善,推动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行政执法事项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划转,督促各部门全面认领监管事项、履行行政检查职能,构建全覆盖整体政府监管体系。优化整合执法职能、执法力量、执法资源、执法机构。由县委编办任组长单位。

人员组成:县委编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各确定1名联络员或业务骨干参加。

(三)数字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市大数据局。依托县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接口,为各部门提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服务。协调指导督促数字化项目在县层面的应用。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任组长单位。

人员组成: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确定1名联络员或业务骨干参加。

(四)督办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对各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晾晒和督办交办,开展改革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由县政府办公室任组长单位。

人员组成:县府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改革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确定1名联络员或业务骨干参加。

(五)运行机制

1.建立集中办公机制。综合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抽调有关单位熟悉改革业务、文字功底好、协调能力强的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综合工作组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原则安排在每月月末,专班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及工作组组长参加,主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短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3.建立联络员制度。专班成员单位确定1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根据安排参加有关工作调研及工作督导等。专班建立联络员浙政钉工作群,确保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4.建立交办督办机制。围绕改革工作目标,加强任务部署的调度安排,以任务交办单、督办单、实地督导等形式,建立高效的任务落实和闭环反馈运行模式,迅速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法治浙江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目标,是法治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的着力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工作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职责分工及协作配合意识,形成各部门协同发力的整体工作格局,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