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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工程质量、保障生产安全、节约建设资金、化解廉政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磐安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磐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网站(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507/index.html)和磐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794/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5楼办公室,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1580749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郑健鹏 联系电话:84660005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9日
磐安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11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