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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磐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承诺入围)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4 16:07 来源: 公共资源办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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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就2022-2023年度磐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承诺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21-GK-1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度磐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网上服务市场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具体标项分段如下:

序号

标项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标项一

1


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含)以下,含司机]


2

标项二

1


公务出行车辆包车租赁服务(9座以上,含司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或承诺在入围公告后30天内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3.特定条件:

(1)标项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证明,自有产权租赁车辆规模应在10辆(含)以上。

(2)标项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营运证》、《市际包车证》或《省际包车证》,自有产权营运车辆规模应在20辆(含)以上。

(3)网约车、出租车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4日至2021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 13:30—17:00时。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县外可快递),地址: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业务二科。

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浙江政采云平台(www.zjzfcg.gov.cn)。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可以快递)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特定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11-25 09:00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A.开标时间:2021-11-25 09:00    

B.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C.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15167985270

质疑联系人:陈璐     151679852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建设大厦21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巧慧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温馨提示: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

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

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

3.风险提示

(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

(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

(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