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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1-30 17:08 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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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磐安县委磐安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的理念,我局以深化执法改革,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为抓手,以衔接省市“大综合一体化”为着力点,以基层“三服务”为载体,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为我县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提供坚强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联合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

1.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一是科学设置执法队伍。根据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探索区域中队分管乡镇(街道)的“1+X”模式(即一个重点镇辐射X个周边小乡镇)执法队伍。二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党的建设、综合管理、基础保障、标识规范和业务规范五个方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与县级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统筹管理。三是建立基层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出台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文件,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实施方式、执法事项、工作机制及常态化管理机制。四是强化基层执法业务培训。落实办案业务指导,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对划转执法事项的业务培训,做优做强综合执法队伍,做精做专部门专业执法队伍。

2.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综合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各部门要重新梳理细化裁量基准,实现高频事项的裁量基准细化率100%,所有高频处罚事项的裁量基准上线运行,应用到处罚办案系统之中。

3.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执法模式。根据《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的指导意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行政执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协调指挥各执法主体开展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等职责。配合相关单位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和县乡间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实现联动响应。

4.协助“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领域,根据我局工作职能梳理“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具体内容,配合相关部门在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省“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完成“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功能的建设。

(二)深化三服务,全力支持县重点项目实施

1.深入基层协助开展重点工作。配合基层重难点工作,针对镇容和景区管理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判、积极协助、推进整改、长效管理进行助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按“钉钉子”的韧劲和“绣花针”的精细,会同街道、乡镇协力提升美丽城镇精治、善治、共治水平,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镇容环境,为乡镇重点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2.开展“两路两侧”乱象整治行动。对磐缙线、磐新线、东仙线等国、省道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存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生态修复等十大类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开展集中整治,对横幅、广告、牛皮癣等乱象进行常态清理,以“每周巡查、每周汇总、每周一报”的工作机制做好后期巩固,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切实提高公路沿线环境风貌

3.设立基层普法“温馨谈话室”。在四个基层中队建立“温馨谈话室”,以宣传、沟通、说理等柔性方式对随意晾晒、占道经营等十四类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主动认错、及时改正到位的当事人在温馨谈话室内开展普法教育,通过“首违不罚信用修复”的执法新模式,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提高执法温度。

三、保障措施

(一)拟定改革方案。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目标,确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工作机制,细化职能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改革实施。

(二)制定运行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对上月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整理,梳理自身职能线上在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每月按实际情况及时细化工作内容增加交流频次,做到效能逐月提升。

(三)强化工作实效。按照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督查考评,根据行动方案限定的时间和工作内容,责任科室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后期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成果和“三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