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
负责强村富民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土地确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田建设、山海协作、计划生育、妇女等工作,联系农村经济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农经服务站、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中心、“非粮化”整治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