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0026065081 /2021-5265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安文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安养”品牌 助力共同
富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关于打造“安养”品牌 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已经安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文街道党工委
安文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2日
关于打造“安养”品牌 助力共同富裕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文街道养老服务工作,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全面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就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安文实际,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有尊严地生活,为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党委和政府在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动员企业、乡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多元化服务。
——突出服务,和谐共融。大力弘扬敬老爱老社会风尚,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积极衔接慈善救济、社会福利、民政救助等政策,整合部门职能,突出服务要素,提高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适度超前,分步推进。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等老年人的需求,适度超前,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成样板”的步骤,打造“安养”品牌,壮大老年人事业,助力乡村共同富裕。
三、服务对象
户籍所在地、常住地都在安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服务方式,建立老有所养的帮扶体系
1.“安白首”长寿行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为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每月50元高龄津贴,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每月300元高龄津贴。每年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一次。
2.“安助餐”保障行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老年人助餐,对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就餐的6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老年人,60周岁以上且二级以上肢体、精神、智力残疾老年人,60周岁以上特困老年人,70周岁以上低边家庭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就餐期间每天1元的助餐补助,让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好。
3.“安互助”无忧行动。成立“安养帮帮团”,吸收党员、山妹子、法律从业者、司法助理员、心理医生、社工、志愿者加入,建立“安养网格”。每名帮帮团成员联系网格内老年人,提供便民代办服务,定期上门走访,为老年人“跑腿”办事;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由心理医生及时与老人沟通,帮助老人排解心理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咨询、上门服务等形式及时受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控告和检举,指导、化解老年人继承、赡养等矛盾纠纷;提供优先办事服务,街道365办事大厅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专窗”,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同时开展以老助老活动,鼓励低龄老人结对帮扶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等。
(二)聚焦困难老人,建立老有所扶的救助体系
4.“安救助”牵手行动。突出“救急、救难”,对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支出型困难老年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及特殊困难造成主要劳动力伤亡或家庭财产严重损失的急难型困难老年人,实施临时救助,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救济款。
5.“安心愿”圆梦行动。针对高龄、失能、贫困、伤残等老年人开展“微心愿”圆梦行动,建立街道干部、村(居)党员干部与困难老年人“二对一”帮扶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慰问,每年至少为老年人圆“微心愿”一次,如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小家电、生活用品,传递温暖爱心。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障老年人安心养老。
6.“安改造”蝶变行动。开展“适老化”改造,每年选取部分困难老年人进行卫生间、厨房、卧室等空间的适老化改造,将房子进行装修、改造提升,让老年人能够安安心心居家养老。
7.“安智养”赋能行动。打造“管理系统+老年人+终端设备+亲属”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配备智能终端手环,提供适当资金补助。即时搜集血压、体温、心率等数据,如显示预警则即时链接至亲属手机,反馈至管理系统,管理后台一屏监控、分析数据走向,实现老年人、后台、亲属三方信息交互,打造“24小时”智慧养老模式。
(三)延伸服务链条,建立老有所爱的关爱体系
8.“安居养”照料行动。整合村(居)资源,盘活老年活动中心、文化礼堂等资源,通过改造、置换等方式,建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让老年人在社区内就能享受到日间照料、康复活动、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向社区延伸,全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对新建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给予一定金额的建设补助。推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与医院、卫生院医养合作,建立定期体检、绿色通道等制度,方便老年人就医。按照“公建民营”的模式,引进专业力量,提供专业服务,构建“政府省心、家属安心、老人舒心”的社区之家。
9.“安陪伴”敬老行动。深化“敬老月”活动,坚持每年开展走访,街道班子带队前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报到,陪伴老年人就餐;村(居)党支部书记前往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报到,为老年人做饭,陪伴老年人就餐;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志愿者到村(居)老年活动中心报到,为老年人提供包饺子、包粽子等志愿服务活动。
10.“安风尚”点赞行动。设立《安养模范人人赞》专栏,开展“老有所为”“孝老爱亲”“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系列评选,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塑造正面典型,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统筹政府、社会、志愿者资源,建立“安养联盟+安养帮帮团+安养社工”的组织体系,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送服务。“养老联盟”由街道干部组成,承担安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协调、统筹推动、顶层设计职能,领导“安养帮帮团”“安养专干”开展常规工作;“安养帮帮团”由党员、山妹子、法律从业者、司法助理员、社工、志愿者组成,为所联系的“安养网格”内老年人提供跑腿办事、法律援助、探访关爱等服务;“安养社工”由社会力量组成,为专业的社工力量,入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项目一线,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作用,让老人互帮互助,携手安享晚年。
(二)健全筹资体系。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探索“政府补助+村居支持+爱心捐助”的筹资体系,街道、村居每年预算一定金额的养老基金。培育公众慈善意识,引导乡贤、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养老慈善事业,所得资金汇入安文街道博爱基金账户统一管理,用于养老服务。
(三)营造助老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服务政策、优待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1.安文街道“安养联盟”组成人员名单
2.安文街道安养基金资金运转流程
3.安文街道老年人权益卡
附件1
安文街道“安养联盟”组成人员名单
会 长:傅圣阳 陈志超
副会长:马英英 卢立旭 施诚华 周金良 陈金钱 陈良画 陈光红 朱高阳 周开发 孔蔚婷 李双 羊钦 谢旦丽 胡月丹
成 员:胡文龙 张金文 陈琅 张红庆 赵滢滢 郑悦 陈冰清 胡晓军 周立荣 陈俊翔 陈冠宇 卢娲 车斌曌 厉晓芳 卢诗洁
下设街道社工站,由胡月丹任担任站长,胡文龙担任副站长,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推进,组织“安养帮帮团”“安养专干”开展养老服务,推进老年协会开展互帮互助。
附件2
安文街道博爱基金资金运转流程
附件3
安文街道老年人权益卡
一、60周岁以上老年人权益
1.享受居家养老中心日间照料权益;
2.享受“敬老月”志愿陪伴权益;
3.享受便民代办服务;
4.享受心理咨询服务;
5.享受法律援助权益;
6.享受临时救助权益;
7.享受街道365办事大厅优先服务权益;
8.享受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助餐权益(低保家庭);
9.享受“微心愿”圆梦权益(困难老人);
10.享受适老化改造权益(困难老人);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权益
1.享受居家养老中心日间照料权益;
2.享受“敬老月”志愿陪伴权益;
3.享受便民代办服务;
4.享受心理咨询服务;
5.享受法律援助权益;
6.享受临时救助权益;
7.享受街道365办事大厅优先服务权益;
8.享受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助餐权益(低边家庭);
9.享受“微心愿”圆梦权益(困难老人);
10.享受适老化改造权益(困难老人);
三、80周岁以上老年人权益
1.享受居家养老中心日间照料权益;
2.享受“敬老月”志愿陪伴权益;
3.享受便民代办服务;
4.享受心理咨询服务;
5.享受法律援助权益;
6.享受临时救助权益;
7.享受街道365办事大厅优先服务权益;
8.享受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助餐权益;
9.享受“微心愿”圆梦权益(困难老人);
10.享受适老化改造权益(困难老人);
11.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权益;
12.享受配备智能终端手环权益。
四、90周岁以上老年人权益
1.享受居家养老中心日间照料权益;
2.享受“敬老月”志愿陪伴权益;
3.享受便民代办权益;
4.享受心理咨询权益;
5.享受法律援助权益;
6.享受临时救助权益;
7.享受街道365办事大厅优先服务权益;
8.享受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助餐权益;
9.享受“微心愿”圆梦权益(困难老人);
10.享受适老化改造权益(困难老人);
11.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权益;
12.享受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权益;
13.享受配备智能终端手环权益。
五、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权益
1.享受居家养老中心日间照料权益;
2.享受“敬老月”志愿陪伴权益;
3.享受便民代办权益;
4.享受心理咨询权益;
5.享受法律援助权益;
6.享受临时救助权益;
7.享受街道365办事大厅优先服务权益;
8.享受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助餐权益;
9.享受“微心愿”圆梦权益(困难老人);
10.享受适老化改造权益(困难老人);
11.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权益;
12.享受每月300元高龄津贴权益;
13.享受配备智能终端手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