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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727002605003X/2021-4139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9 |
一、总体情况
自全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磐安县政务公开办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细致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升单位公信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有力促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一)健全领导,落实责任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科室对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4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人员落实、事项落实、职责落实,保证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了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责、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重点工作责任到位。二是召开推进会。召集业务科室学习贯彻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和会议精神,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强化统筹协调。通过单位联络员群,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与县公开办的协调联系,学习其他县市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试点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
(三)规范程序,优化信息公开流程
一是规范公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公开系统升级后,对照改版后的政务公开平台内容以及县政府公开办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各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并积极主动与公开科对接,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深化政民互动,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社会关注大、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在内容和形式上加以重点深化,定期在政务宣传栏上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更直观、方便的参与社会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勤政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4 | 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专业人才缺乏,参与政务公开的专职化人员少,大多数信息公开人员属兼职,已经成为制约推进试点工作的瓶颈。
2.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我局将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爱岗敬业锤炼,熟练掌握相关技能,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
2.积极对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将加大与金华各县市对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检查频次和考核力机制,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总结在政务公开的好做法、好经验,全力把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