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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关于磐安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 2021-01-28 15:08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机构:公共资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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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就磐安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21-GK-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磐安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1项

70万元

详见招标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则否决其投标资格。如出现不可抗力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投标说明:

1.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编制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513183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1份。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5.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指定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2286933217@qq.com)进行收发。

6.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电话:1*******8(617948),联系人:磐安县公证处 杨海闽,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9日上午09∶00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02-19 09:00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A.开标时间:2021年02月19日 09:00  

B.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C.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02月19日9: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磐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炜平

联系电话:1*******5      地址:磐安县双溪路1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建设大厦21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巧慧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