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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7277955517106/2021-0028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磐安县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21-01-15

磐安县气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15:17    来源:磐安县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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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在上级气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局紧密围绕气象业务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现将本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气象权力、责任清单。依托省、市气象部门权力清单指导范本,组织修订本单位权力清单,做到事项名称、事项权力库办事指南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指南一致。缩减“最多跑一次”改革办件时限和提交材料,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积极推进审批电子印章使用,按照统一部署,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实现网上办理。此外,投入1万元气象资料查询系统经费,新增浙江政务服务网2.0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工作,把配置流程进行事项上线前的办理端配置工作。出台了《磐安县气象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磐气发〔2020〕22号),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打下基础。开展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气象行政许可案卷自查,理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5卷,通过简化程序、并联审批等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提效增速,县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气象行政许可平均时效在法定时限内提速90%以上。

(二)全面加强气象执法安全监管。下发《磐安县气象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通10名执法人员“掌上执法”账号并全部激活,利用浙政钉APP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3A以上旅游景点、气球施放公司等17家单位进行标注,完成“双随机”抽查监管两库录入,至目前共开展“双随机”抽查5次,专项检查17次,与部门联合检查3次,即时检查2次,一把手执法3次。梳理制定监管清单共16项37条,其中防雷安全检查清单6项11条,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清单7项15条,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清单3项11条。账号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认领处理率、掌上执法至少两次人员占比率等考核指标均达到100%。

(三)开展“气球施放”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事项划转。11月4日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实施权交接协议,将违反施放气球资质管理规定的处罚、违反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处罚2项气象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双方将按照《统一目录》规定,确定并实施每一具体处罚事项的职责边界,同时开展配合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紧密的合作协调工作,推行气象执法协作,促进气象服务融入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建立信息共享和学习交流制度。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宣传。充分利用“3.23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咨询日、科技下乡日”等活动,精心制作相关宣传材料,并通过设置1个法律咨询台,展出10块展板,现场讲解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全年活动共参与社会公众和机关工作人员27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继去年被县教育局授予“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我局气象科普馆被县教育局和文广旅体局列为“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通过与教育局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接待学生1200人次;建成九和乡中心小学气象科普站1个,选派技术人员到学校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讲座,丰富学生第二课堂内容;针对疫情推出线上“气象科普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达2000多人,发放奖品50余份;邀请专家开展防灾应急救援和消防法制讲课各1次。同时,向农村和雷灾易发区发放防雷设计图集,跟进农村房屋安装防雷装置技术指导。

(五)落实乡镇属地化责任。通过磐考办发〔2020〕6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机关部门、指挥部基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磐考办发〔2020〕7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乡镇街道基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磐气发〔2020〕23号《关于联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确保100%全覆盖,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六)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磐安县气象局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磐安县气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安全生产、机关财务、信访保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务制度。修订了《磐安县气象局进一步落实“四重一大”制度的规定》,科学界定和划分决策权限,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全面提高党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部门重大决策全部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气象事业改革重大任务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决策,坚持出台前合法性审查把关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决策作用。聘请法律专家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遇到重大事项,特别是程序性很强的具体事项,都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七)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0年我局重新梳理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13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2项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2项内容同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58条,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及行政检查的有关数据。其中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总数为11宗,予以许可11宗。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金额0元。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行政征收总数为0宗,征收总金额0元。行政裁决总数为0宗。行政给付总数为0宗。行政确认总数为0宗。行政奖励总数为0宗。行政检查总数为24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在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重心已由“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移,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二是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需要加强合作;三是监管还存有盲区。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无法对注册地不在磐安但在磐安开展业务的防雷检测企业进行检查。四是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目前我局10名持有执法证人员中无一人是专职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执法经验,双随机检查中抽取的检查人员非相关专业的人员对要去检查的企业缺乏相关知识,对防雷知识,外行检查内行容易出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目标考核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2020年底,在金华市气象局对我局和6个县市气象局的目标考核中,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均取得了满分成绩。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推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落实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局长讲党课、专家讲座等形式多次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制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2021年的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根据上级气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纠错问责,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磐安县气象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