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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教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11:36 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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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磐安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升教育治理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时俱进,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化

1.重视法治学习,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增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县教育局始终坚持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县委统一领导下,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教育工作网络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作为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领导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的各项职责。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各学校相应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普法、学法、用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立和完善了以学校党组织为龙头,以政教处为主导,以学生会、团委、少先队和校外辅导员队伍为辅助,以班主任、任课教师为骨干的法治教育工作网络,真正把全员育人落到实处。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磐安县教育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合同制定、审核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时整改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发现的问题。二是梳理我县教育类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并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提出清理意见。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执行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及时公布2020年县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律师和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在行政管理和民事经济活动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订立的合同,都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5.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磐安县教育系统聘任浙江近真(磐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骆澜、胡建龙等律师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为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常年法律服务。2020年法律顾问审查重点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重大合同,以及办理相关专项法律事务共24次,对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及时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依法办学水平。用好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及时录入法律顾问聘用及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二、严格规范,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以“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使用为载体,按要求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检查,实现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2020年完成“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检查共103次,其中双随机抽查共   41次,专项检查4次,即时检查共58次,掌上执法率100%,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任务完成率100%,联合其他部门检查率5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依法治校业务培训,增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自觉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能力和执法技能。做好新录用及新调入公务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做好执法证有效期已到期人员申请换证工作,2020年教育局已有行政执法证件14本,教育局机关在编行政人员100%已申领了执法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0名,进一步充实了教育系统的行政执法队伍。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考务工作,加强考纪考风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考试氛围。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管。2020年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监管力度,自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规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因势利导,不断提升系统内部法治素养

1.强化中小学生普法教育。一是做到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校每学期制定法治教育计划,法治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普法活动。通过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辩论会、知识竞赛、班级钉钉群、微信群等形式,开展防疫期间空中法治教育、学宪法、民法典、预防性侵害等主题的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2020年宪法小卫士行动,组织参加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组织的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通过层层选拔,我县凤凰书院朱麒轩同学荣获浙江省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初中组第一名,12月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现场知识竞赛,荣获全国一等奖。

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局党组成员带头到学校开展宣讲活动,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以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为抓手,开展磐安县教育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会,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重点学习党性教育、纪律规矩、法治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廉政风险防控、基层党务工作规范、舆情应对等内容,深化全县教育系统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校长依法治校的领导力。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升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深化检校共建,抓好未成年人1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及时与普法办、检察院对接调整并聘任各校法治副校长,落实开学第一课预防性侵害宣传教育和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磐安县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和《磐安县关于加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重点做好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推出“校长的承诺”系列视频,各校从“抓作风、抓制度、抓队伍、抓服务”入手,向家长、社会作出一次公开承诺,旨在督促校长加强队伍建设、树牢严实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扎实推进“浙中教育特色地、山区教育样板县”建设。

5.持续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2020年,通过学校自愿申报、县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认定等环节,磐安县文溪小学、尚湖镇初级中学、磐安县新渥街道深泽小学等3所学校被评为金华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截止目前,我县已有市依法治校示范校12所,有效发挥了指标导向和以评促建作用,提升了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四、完善监督,提高行政权力的透明度

 1.加强行政监督和专门监督。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工程建设、组织人事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监督防控;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工作,2020年对新城中学等6所学校财务收支及部分离任学校校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系统内的所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摸,汇总整理,落实整改责任。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用好局长信箱,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了对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的责任分工,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磐安县政府网”之“磐安县教育局”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三是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等形式进行公开;四是设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五是利用磐安教育官微、官博等新媒体回应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政策宣传,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2020年教育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与法制性审核应更全面更严格;二是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自我保护的意识应更强;三是依法行政、执法检查或审批过程中文书制发、文件归档等有待进一步规范。县教育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制定措施,切实改正,争取来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显著的成效。

六、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依法全面履行教育部门职能

2021年,县教育局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突出依法治理、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不断提升我县教育治理水平,为我县建设“两山实践样板地,康养旅居大花园”,建设与全省同步高水平现代化县提供坚实的教育支撑。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教育类事项100%网上可办。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建立马上办、一次办、掌上办、暖心办的“四办”机制,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学校治理数字化转型。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对外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4.优化法治化管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及时清理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以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本部门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系统上报送备案。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完善依法治教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权责清单,实现教育治理的全链条、全要素法治化管理。建立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强化学校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完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联动机制,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成为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抓手。

3.全面推进依章治校。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各类学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实行一校一章程、一校一制度、一校一规划。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依章办学、依规管理,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规范有序、科学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章程修订机制,及时总结吸纳教育改革发展新成果。制订各类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引领自主办学、自我发展。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教育治理共同体。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机制,有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支持专业机构、教育智库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和决策咨询。强化社区对学校教学与管理的参与。健全家校联系制度,以互联网+思维,通过数字化学习平台和学习资源,跨时空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效提升家长素养和家校共育水平,推进中小学数字家校建设,整合多方力量,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校园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2.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立卷归档工作。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及学校依法治理、依法治教中发挥法律顾问的有效作用。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要求,结合教育局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及时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教育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内控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制度,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加强教代会、学代会、家长委员会建设,保障教职工、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提高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和“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努力创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者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经常开展法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法治进家庭”等法治教育文化活动。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列入班子(党组)会议学习内容,一年内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至少参加1次或以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2.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教育。将宪法、民法典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工作人员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

3.实施校长治校能力提升工程,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举办“校长论坛”,倡导教育家办学,提高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水平。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在教学一线和基层学校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形成作风正、结构优、功能强的干部梯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实绩导向,培育复合型教育领导干部,锻造一批高素质的堪当重任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

4.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增强教师教育使命感,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内容载体、实践路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教师职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准入和退出标准。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定时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下属科室及时开展约谈整改。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激发新作为,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作为、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和能力。

 

磐安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3 磐教便笺【2021】3号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