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网站 | >> 磐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政府采购 | >> 采购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就磐安县环境卫生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20-CS-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项目内容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磐安县环境卫生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3 | 年 | 120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省级以上其他政府部门网站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经举报查实的作无效标处理。
C.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09-08至2020-09-15(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照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经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同意,本项目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投标说明:
1.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联系电话:1*******8(617948),联系人:磐安县公证处 杨海闽,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2日上午09∶00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注:1.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未提供备份文件且电子标书无法解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后果;2.不强制投标人代表必须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自行做好电子标书上传和解密工作,如未参加现场开标则不准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09-22 09:00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9-22 09:00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开标室二开标(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磐安县环境卫生所 联系人:陈艺莉 羊芳琳
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 联系电话:0579-8466158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建设大厦21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巧慧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