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77392082489/2020-3160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24 |
一、制定背景
经过三年建设,我县花溪景区重新开放,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调整收费标准。
二、主要内容
1.花溪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为65元/票;如参加夜游灯光秀项目,则加收10元/票。
2.游览车票价:花溪景区内交通车由现景区门口到老票房的价格为10元/票•单程,老票房到忘言谷的价格为10元/票•单程;由现景区门口到忘言谷的联程票价为15元/票•单程。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3月20日起执行。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磐安县花溪景区。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