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县政府部门 >> 县公安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113307270026060224/2020-315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8-31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08-31 20:36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分享到:

一、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单位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 负责组织、指导摩托车安全检测、牌证发放、驾驶员考试考核及证件的核发与管理。

3. 组织、指导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及制定有关预案。

5.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协调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

6.指导巡逻防暴队伍建设。

7.负责全县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及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213.1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354.57万元,增长8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以及车管所业务用房的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36.3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33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04万元,占58.79%;项目支出1700万元,占41.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3.1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354.57万元,增长8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增加以及车管所业务用房的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9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3.31万元,增加4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2.68万元,占20.6%;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2206.41万元,75.43%;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5万元,3.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3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主要原因是车管所业务用房建设尚未完工。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417.6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6%,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限额控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87.0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4.8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5.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类保险、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39.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800万元,66.67%;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400万元,33.3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97万元,支出决算为76.71万元,完成预算的89.23%,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限额控制。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72万元,占97.41%,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9.2万元,上升34.58%,主要原因是加强路面巡逻,增加了汽油费;18年部分修理费在本年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占2.5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44万元,上升266%,主要原因是18年度部分支出在本年度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6.00万元,支出决算为7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限额控制。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72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市)公安机关来我县开展各项学习交流、办案协作和检查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限额控制。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累计24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市)公安机关来我县开展各项学习交流、办案协作和检查指导等支出。接待248人次,2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修改2019.XLS